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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坚决拒收;这位“行长助理”却一再解释,银行系统无法联网,操作流程绝对规范。双方争执不下。
一连三天,直到2014年11月29日,眼看骗局无法实施,
“行长助理”提出,将款项退回邮储银行。完全不符合银行间同业汇划的做法
,引起了天津银行的警觉,同时银行人员发现《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竟是假的,当即报警。当警方介入后发现,不仅《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是假的,银行印鉴是假的,甚至连“行长助理”也是假的。
一想到账户内的20亿元险些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掉,现场人员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一起高达23亿元的惊天骗局就此被揭开。
所幸的是,20亿元存款骗局被识破,可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却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已被这一骗术高超、分工明确、配合紧密的诈骗团伙悄然转出。
法庭上,身带镣铐的四个人从右至左,谢天负责找钱,他先是联系到广发银行北京分行3亿元资金;张承康以天津银行副行长的身份,寻找贷款企业——山东德州桦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超化工”);崔世林负责伪造公章、印鉴;毕业不满一年的女大学生韩林林一人分饰二角,扮演天津银行与合众资管人员。
有了资金,有了企业,可桦超化工的经营和资产状况达不到贷款标准。这一骗局最为关键的是,如何让资金从“金主”进入到企业的账户,为中间人带来巨额的收益。于是,这四人联袂设计、上演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骗局。
两次的诈骗手法如出一辙,案发地均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因为这是其最佳的资金“出口”。在庭审中,对外自称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的张承康称,
“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
在最终的法庭判决中,
张被认定为“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有业务往来的中介人员”
。他在天津银行一面以“高管”身份蒙骗存款机构,一面能够拿到存款机构的印鉴、公章进行伪造、诈骗银行。
可是,作为“金主”的广发银行与作为“出口”的天津银行之间并无同业存款合作,而且同业间存款利率又低又不算业绩,银行也往往没有动力拆借。
作为职业的“资金掮客”,这当然难不倒谢天、张承康等人。根据法庭审理结果,他们先是找到了与广发银行、天津银行都有同业存款业务的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以及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资管”)的相关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架设起一条资金的“通道”。
合众人寿2016年年报“未决诉讼”中披露了这笔3亿元的流向——先是“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与合众资管三方签订了2014专户92号《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合众资管2014年5月27日接受广发北分投资指令,将3亿元投资于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尔后,江苏银行又与合众资管等签订了2014专户82号《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合众资管同一天又“将3亿元投资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3%”。
当时,一年期银行同业存款公开市场价是年利率5.5%,为何“金主”广发银行和作为“通道”的江苏银行却选择年利率只有3%、3.3%的一般性存款呢?经法庭调查得知,原来二者分别与资金使用者——桦超化工另外签有协议。
根据一份由广发银行为托管人和另一家证券公司为管理人、桦超石化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合同,广发银行收取桦超石化托管费1100多万元;江苏银行也与桦超化工签订了一份《投行高端财务顾问协议》,收取了企业170多万元顾问费,获得了一笔额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