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有助于理顺未成年人检察与未成年人警务、未成年人审判之间的关系。
有利于推进案件集中管辖。
建立少年检察院
,
将一定区域内的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
,
深化对案件特点规律的研究
,
强化诉讼监督
,
增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有利于发挥专业人员力量。
将目前分散在各个基层检察院的未检人员集中到少年检察院。
有利于开展法律监督。
少年检察院还应就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
督促其及时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
在必要时还可以出具司法建议。
符合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
促进国家对未成年人全程、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因此
,
佟丽华建议在北京高院建立综合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在北京市检察院层面建立一个综合的少年检察院。此外,在中院层面建立
1
至
2
家少年家事法院,相对应检察院成立
1
至
2
家分院。同时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
,
在基层推动设立
3
至
5
家基层少年家事专门法院和
3
至
5
家区县级少年检察院。为积累经验
,
可集中
3
至
5
个区县先行探索建立一家基层少年家事法院和基层少年检察院作为试点。
【摘编自法制日报,转自凤凰新闻,内容已经过摘编】
政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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