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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节后招聘高峰来啦!企业应注意这6大法律风险

法律博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8-02-2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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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招聘员工的身份资料未尽审查义务,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持他人身份证或假身份证入职的现象并不鲜见。如果用人单位凭该身份证为员工购买社保,一旦发生事故需要赔付社保时,社保部门经审查后发现员工身份资料不实而拒付。


此时,虽然应聘者有义务向企业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但是如果员工要求单位支付社保待遇,用人单位很可能会因为未尽审查义务,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对应聘员工的身份资料进行基本核查,并要求其签署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承担过错责任的比例。


风险三

企业发出Offer后又因故取消,应聘者可要求经济赔偿


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向其发出Offer(应聘启用通知),但是如果企业没有特别原因取消Offer,应聘者可以要求企业进行经济损失赔偿。


因此,企业应当制作规范的Offer,在文件中列明Offer的有效期、生效条件(例如应聘者应当具备何种资质)、解除的条件(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等材料,企业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此Offer),以尽量降低企业单方面取消Offer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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