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月28日,徐玉玉案在山东临沂开庭审理)
也许有的同行会问,按照现在检法吹毛求疵的办事风格和当前的法律适用,这七位同行最严重的也就是判七年,大部分应该也就是三年甚至几个月,为什么要像缅怀死者一样“默哀”呢。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经过我们几大长老商议,
我们把“徐玉玉案”作为近年来诈骗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正是因为“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后身亡”一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才使得我们从幕后走向台前。也正是因为这个案件,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反诈骗举措,但都被我们一一攻破,客观上推动诈骗行业进入了更高阶段。因此,每一个因为这个案件受到牵连的同行,都应该受到我们极大的尊重。
今天的半年表彰总结大会,我讲话的主题就是
《冲破藩篱 勇于创新 力争诈骗行业继续辉煌20年》
,也要从
“徐玉玉案”
说起,主要讲三个方面。
去年8月份,徐玉玉案爆出后,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强烈愤慨,整个诈骗界像是过街老鼠,每天被人声讨。国家各部委也是密集行动,出台了各项反诈骗的举措,现在回想起来仍是不寒而栗:
2016年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工信部等六部委出台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通告》,提出自首从宽、加速实名、清理账户等
9项
举措。
2016年9月30日,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个人账户分类、建立交易模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七大类20项
规定。
2016年11月7日,工信部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八大类29项
具体规定,还有明细的任务分工表。
……
当时,整个行业一片哀嚎,觉得诈骗行业的末日就要到来了。可是久经考验的诈骗精英们顶住压力,勇于创新,在各部门的“神助攻”下,反而取得了更大的成果。
比如“实名制”。
无论是工信部还是人民银行的规定中,都对电话卡和银行卡实名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必须在
2016年12月31日
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否则一律停机,新用户开户必须联网核实身份并拍照。
可实际上呢,
“实名”并非“实人”
,我们依然可以在黑市、贫困地区收购大量的身份证,然后组织人去运营商营业厅开办电话卡、再组织人拿着电话卡和身份证去银行办理银行卡,那些工作人员因为有业绩考虑,
所谓的落实“实名制”仅仅是要求有“身份证”而已,没有多少认真核对的
,这半年来我们的同行开了不知有多少,为全国的诈骗事业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也养活了一大批靠开卡养家糊口的人,我们为解决就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某地公安局查获的职业开卡集团收购的身份证与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