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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服务采购方式多种多样
生产企业委托检测业务,除极少数由采购方指定外,主要是采取询价方式,衡量检测能力、收费标准、服务便捷程度等因素确定。政府职能部门检测外包采购方式有3种,即公开招标、选定协议供应商(入围检测机构)和直接询价选定检测机构。
1.检测能力强
质检系统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的检测范围涵盖了食品农产品、机电轻纺等工业产品、石油化矿产品等全部有检测需求的领域。如果以质检两局的省级局系统检测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其拥有的检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的数量和价值、检测技术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都是其他任何一家检测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例如,首批104家国家食品复验机构中,质检系统检测机构占三分之二;截至2016年底山东12家国家食品复验机构中,仅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就有4家。
2.业务覆盖区域广
质检系统技术中心与各类进出口企业有着长期的检测业务合作,进出口企业是质检系统检测机构开拓第三方检测市场重要客户群。同时,质检部门和当地食药监、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在联合执法方面有很多协作和配合,质检系统内检测机构可以利用执法平台积极为其他协作部门提供检测技术支撑。
3.公信力高
质检系统检测机构实验室运行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比较完善,检测工作质量可以得到有效保障,检测结果的公信力高。特别是一些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检测需求,更倾向于选择像质检系统这样的检测机构。
可以说,质检部门作为我国主管质量和检验检测政府部门,系统内检测机构在多年承担法定检测的过程中积累了客户、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锻炼了检测能力,为今后开拓第三方检测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