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按照人社部200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数据以及各地人社部门最新数据,
截至5月29日,上海以26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而北京则以26.4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全国首位。
目前全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省份达到30个,分别是:北京(2420元)、天津(2320元)、河北(2200元)、山西(2150元)、内蒙古(2270元)、辽宁(2100元)、吉林(2120元)、黑龙江(2080元)、上海(2690元)、江苏(2490元)、浙江(2490元)、安徽(2060元)、福建(2265元)、江西(2000元)、山东(2200元)、河南(2100元)、湖北(2210元)、湖南(2100元)、广东(2500元)、海南(2010元)、重庆(2330元)、四川(2330元)、贵州(2130元)、云南(2070元)、西藏(2100元)、陕西(2160元)、甘肃(2020元)、宁夏(2050元)、青海(2080元)、新疆(2070元)。
广西当前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1990元,暂未跨过2000元大关。不过,据广西人社最新通知,广西2025年有望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2200元、二类2040元、三类187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22.4元、20.7元、19元。
2025年全国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青海
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880元/人,调整为2080元/人,增幅为10.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人,调整为20元/人,增幅为11%。
福建
自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1%。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