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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女同事,一男子被辞退后索要赔偿!深圳法院判了

深圳大件事  · 公众号  · 深圳  · 2025-06-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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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判决 A公司无需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性骚扰不仅关乎伦理道德,更关乎法律权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


本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张某对丁某进行言语性骚扰,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该案对于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具有积极的规范引领作用。


法官提醒,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在工作期间向同事发送不合时宜的信息,明显超出同事之间正常沟通的界限,有违同事之间互相尊重的职场风气,也破坏了安全平等的工作环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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