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时间安排要求如下:
- 如果下一次的定期审核为年度监督审核,转换审核应满足相关时间安排:6个月(-1个月/+1个月)、9个月(-2个月/+1个月)或 12个月(-3个月/+1个月)审核周期。在无法满足时间安排的情况下,认证机构应根据 IATF规则第 8.1 e)条启动取消认证过程。相关现场审核应根据IATF规则第8.4条重新安排转换审核。
- 如果下一次的定期审核为再认证审核,本转换审核的允许时间安排应满足 IATF规则第5.1.1条再认证审核的时间安排要求(-3个月/+0天)。
- 若未能按照IATF规则第5.1.1条中(或者IATF规则第8.4条中的取消认证过程)的时间安排进行转换审核,则要求组织从初始认证审核重新开始,并允许以下偏差:
- 只要IATF 16949初始认证审核是在组织按照ISO/TS 16949:2009
最后一次审核后的
18
个月内进行的(另见第
10
页
D
条),则无需进行第一阶
段准备就绪评审。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无需向相关
IATF
监督办公室请求豁免
.
已经通过ISO/TS 16949:2009认证的组织不能在以下情况下直接转换至IATF 16949:
- 在转到经IATF认可的新认证机构的转移审核中;
- 在特殊审核中。
转换审核应是根据
IATF
规则中表
5.2
进行的再认证审核的继续。(新的)随后的审核周期从转换审核的最后一天开始。
转换审核应是等同于再认证审核的完整体系审核,应符合
IATF
规则第
6.8
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审核策划过程应符合
IATF
规则第
5.7
条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及以下特定要求:
-
在转换审核前应进行非现场文件评审。该非现场文件评审至少应评审委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和程序),包括符合
IATF 16949
要求的证据。
-
如组织未提供要求的信息,则审核计划应额外包括至少
0.5
人日的现场审核,以便
在现场会议一(
1
)小时前收集并评审缺失信息。
注:
IATF
已经撤销之前通知过的为每个转换审核强制增加
0.5
–
1
天的规定。
所有现场或者外部支持功能都应包含在符合当前
ISO/TS 16949:2009
审核周期的转换过程中,并应包括在转换审核中。
-
在特殊情况下,在外部支持功能所支持的制造现场进行转换审核之前,不得对外部支持功能完成
IATF 16949
转换审核。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作出肯定的认证决定以允许制造现场通过
IATF 16949
认证。
-
为了确保经审核的支持功能和所采用的汽车标准版本(如:
IATF 16949
或
ISO/TS 16949:2009
)的明确性,制造现场的转换审核报告应:
-
列出所有外部支持功能;
-
列出对外部支持功能进行审核所依据的汽车业标准的版本(
ISO/TS16949:2009
或
IATF 16949
);
-
列出对外部支持功能处完成这些审核的日期。
- 如果最近一次对外部支持功能的审核是按照ISO/TS 16949:2009进行的,报告应包含为 IATF 16949转换审核所安排或者计划的日期。外部支持场所的审核报告还应清楚阐述最近一次内部体系审核所依据的汽车业标准的版本( ISO/TS 16949:2009或IATF 16949)。
-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在相关制造现场转换审核之前未完成外部支持功能的 IATF16949转换审核,组织应确保在制造现场审核时进行完整的差距分析,包括为了满足IATF 16949的适用要求的详细行动计划。
- 在组织未提供差距分析和详细行动计划的情况下,在制造现场的审核应被认为是失败的,并且应对该现场进行完整的初始审核。
转换审核只能由已经证实具有按照 IATF 16949进行审核的能力的、合格的第三方审核员来执行。因此,在获准按照IATF 16949执行转换审核和初始认证审核前,审核员应同时通过IATF ADP系统中IATF 16949和IATF规则的测验。
IATF要求:
- 在获准执行转换审核前,在 IATF ADP注册的所有活跃的审核员必须同时通过 IATF 16949和IATF规则的测验(得分80%及以上视为通过)。
- 在 2017年 6月 30日之前,在 IATF ADP注册的所有活跃的审核员必须通过 IATF 16949和IATF规则的测验(包括任何必要的补考),否则将被暂停资格。
- 另外,在安排IATF ADP监考评估课程之前,在IATF ADP中持有3-XX或4-ADP证书的所有审核员必须完成IATF 16949和IATF规则的培训及测验。
认证机构应遵从IATF规则第5.6条对再认证审核规定的组建审核组的全部要求,以及以下对转换审核的特定要求/批准的偏差:
- 认证机构可以从以往审核周期(周期时间可为 1年、2年或 3年)中指定一名以上审核员,作为审核组成员,包括以审核组组长的身份,参加转换审核和随后的监督审核(说明见FAQ第11题)。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无需向相关IATF监督办公室请求豁免。
- 在审核人日数超过五(5)天但不超过七(7)天的情况下,认证机构可指定一(1)名审核员。
- 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无需请求豁免。
当认证机构在转换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审核委托方及认证机构应遵守:
— IATF规则第5.11条中规定的不符合管理过程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