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代理社会实践的“数字交往”,固然也可以只是信息流动,但它的主要面貌却是基于虚拟社会形态的行动。互联网的强应用性和全时性场景,正在逐步将我们的生活与工作,引向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虚拟现实(VR),及至更具技术多样化的扩展现实(XR)。在那些情境中,由于信息与行动实现了一体化,数字传播的对象物因之成为嵌入了实在行动的“超信息”。
以“交往”而非“传播”为对象,意味着:在一个理想型的数字时代,交流-行动是常态,而单纯的信息传播是非常态;在绝大多数生活场景中,交流-行动是最小分析单位,而非在时间中继起的不同客体。
暂且不论尚在实验中的前沿技术,只观察那些早已成为现实的数字社会场景:(1)在线投票,不是以在线交流辅助投票,而是一次完整的、有实践性的投票行为;(2)在线购物,不是以在线交流辅助购物,而是一次完整的、有实践性的购物行为;(3)网络举证(例如新闻爆料、法律举报、事实核查等),不是以在线交流辅助举证,而是一次完整的、有实践性的举证行为。如此等等。
我们还可以谈及那些更具行业替代感的应用:(4)因应疫情危机,线上教育正在相当程度上代替线下教育;(5)因应医疗资源的短缺,远程医疗正在边远地区代替跨境行医;(6)因应金融服务效率、数据管理的需求,网络银行正在大部分金融业务领域代替门店经营;等等。
无远弗届、细大不捐的数字传播,看起来正在重构人类世界的生存图景。
这是我将那种数字化的交流-行动称为“交往”的原因:
传播不可逆地走向生活的虚拟映射、虚拟伴生和虚拟替代,并且,这种超信息方式的交流-行动,会无止境地迭代下去
——你大概已经听到了:在虚拟和现实这两个相向而立的“传播”话筒里,正传来“数字交往”那逐级放大的啸叫声。
在对话“交往”哲学之前,我们要以传播学视角,对虚拟社会中的“数字交往”做出定义——不过,“虚拟社会”在这里有一个注脚,我曾提到, Web2.0以来的网络社会,是人类基于计算机网络的社会关系的总和,“虚拟社会是以互联网传播为背景的社会生活总体。”——藉此,
我对数字交往的定义为:虚拟社会中的交流-行动。
数字交往基于信息,但因为对行动的拟真和替代,具有了直接的实践性;同时,也因处在社会情境之中,具有了生态性。抽象地说,它是一种虚拟社会条件下的人类基础行为;具象地说,它是一次面向环境或面向自我的交流-行动。
并且,以我之见,这一基于虚拟空间交流本身的行动之力,与班尼特(Bennett)(《新闻:政治的幻象》的作者)、西格伯(Segerberg)所提出的“连结性行动(connective action)” 是共通的,而“连结性行动”是他们在讨论“数字媒体与有争议政治的个人化”时提出的。在回应西德尼·塔罗(Sidney Tarrow)的评论时,班尼特进一步指出:连结性行动是根据生活方式要素(lifestyle elements)的含义组织个人行动,从而导致问题的个性化。另一位评论者Brayden对“连结性行动”概念作过一个更为显豁的评论:社交媒体是在改变人们参与行动(engage in activism)的方式,而不仅仅是对传统交流的简单扩充;顺便,他还对社会学家竟然迟迟没有(在理论上)解释社交媒体的行动意义发出了抱怨。——他大概不知道,其实,传播学在交流的行动转向理论上的作为更少一些,只是无人抱怨。
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1970年代以《实践理论大纲》首先提出了“实践理论”(theory of practice)这一概念,他的“结构主义建构论”(stru-cturalist constructivism)与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结构化”(structuration)等论述,被视为实践理论的基础。1990年代,科学技术论(STS)领域 “实践转向”的理论浪潮中,夏兹金(TheodoreR. Chatzki)等人主编出版了论文集《当代理论的实践转向》,拉图尔(Bruno Latour)发表了对科学社会作哲学分析的《我们从未现代过》,林奇(Michael Lynch)以《科学实践与日常活动》对科学实践进行了社会学解读。这些都是哲学与社会科学理论转向实践论的响亮的声音。
在媒介研究领域,2013年,最具代表性的、自承借鉴社会学实践理论的库尔德利(Nick Couldry)提出,要将媒介视为实践,以考察媒介对生活和社会的影响,在这里,他指向了媒介研究的实践转向;他的建议是,媒介研究要把以媒介为面向(media-oriented)的实践行为作为研究的起始点,既发现需要探索的庞大阵容的事物,又找到了有用张力的源头,也就是那种对媒介进行理论抽象的本能。不过,如果把本文的“行动”主题也视为实践转向之余波,那么,我的建议是:
要以实践化的“数字交往”覆盖既往的“传播”,而不仅仅将实践作为起点。
我认为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数字交往论的实践转向才真正具有范式转变的可能。
顺便说一句,许多人都注意到,库尔德利2020年在接受中国学者常江的访谈时,就数据生产和消费问题指出:“即使是那些最普通的社会互动,也已经像种子或肥料一样,通过数据化来不断创造出生产要素中的剩余价值。”他是要藉此批判“大胆而又狡猾的公司”将所有人的日常数字化生活纳入一个数据化的工业体系。不过,这类数据资本主义批评与既往的资本主义批评一样,容易忽视数字劳动这一语义建构下的数字生活本身的价值。不错,同时,在资本和平台那里,数字交往生活的数据被商品化,是一个被动的、事后的、乃至被泛化的价值“剥削”过程;然而,不要忘了,从交流-行动的同一化意义上来说,大多数社交媒体、虚拟沉浸中的那些数字交往者,在“数据剩余价值”的生产之前,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数字实践,即时性地实现了自己的数字交往价值。因此,数字正义所要诉求的核心其实是数字侵权,而不是剩余价值。
在夏兹金那里,实践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设想实践是具身的、是以物质为中介的各种系列的人类的活动。我同意他关于具身性与物质性的判断,但很明显,虚拟现实中的数字实践早已不只是“以物质为中介”;数字交往的情境决定了:叠化“数字体验”与“数字实践”的人,能以交流-行动作为生存的本体。
简言之,数字交往不是什么“朝向”实践的交流,作为同一化、内隐化的媒介行为,它就是交流-行动本身,也因此直接涵盖了物质与精神。
杨国斌将网民抗争行动演绎为“连线力”,其中,亦在指向网络言说本身的行动性:作为一种开放的现代化工具,人们无法不使用网络,然而通讯技术本身便已成为抗争的手段、利益和竞技场,其中,“议题机会与议题共鸣”亦成为其中的主要路径。固然,类似于邻避运动所呈现的——网民通过互联网赋权进行资源动员,建立虚拟抗争空间与现实抗争空间之间联系,从而形塑社会运动的路径,属于在当下技术条件下更典型的 “连线力”,但可以想见,随着虚拟时代的来临,以及万物互联对“行动网”的塑造,作为交流-行动复合体的数字交往将成为新的常态实践。
“连结性行动”与(互联网技术意义上的)“连线力”,本质上都是在反映数字交往的行动性。卡斯特的断言是:“联网即信息”,他并对此加上了一句锐利的批语:“其实我们自己也清楚,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然它能被解放者所用,也必然能为压迫者所享。互联网的连接和断线、容纳与排除,都取决于其程序和布局。”我以为,虚拟传播时代的实践,迟早也会证明:“交流即行动”;同时,我们或许也都有同样的预感:在一个“交流即行动”的时代,数字交往意义上的传播理论,很可能将关涉人类对未来生存的理解——尤其是虚拟实践的正当性。
以社会行动的视角看,当一个主体采取行动影响其他个体的行动时,这种行动就是社会行动。既然人的行动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种属性,那么,作为数字实践的“交往”,也必然成为社会行动的局部,同时也必然受社会环境所影响。于是,个人、群体、阶层的意识,与数字社会里的交往律(包括虚拟空间的算法与实在空间里的制度),都必然要制约着交往人。
数字交往论,应当建立在这一社会生态性的认知基础上。
从演化的逻辑来说,数字文明的建构过程,是数字社会与数字传播互相调适、直到实现同一性(identity)的过程。我并且认为,在一个实在与虚拟、人与自然、有机与无机共存的广义社会生态里,存在着共同演化的过程。
整体论哲学主张,对于高度复杂的系统,应该以整体、系统的视角来考察。在当代,复杂系统突现论正在成为整体论的一个新范式,它使突现性与整体性、因果性与层次性、信息与控制、自组织与进化等系统整体论的核心概念更加清晰。我始终认为,数字社会是一个文明裂变、并无限趋向于维度转变的复杂系统,且最适合以生物系统的环境演化来类比。在高度实践化的虚拟交往条件下,这种整体性就更具有哲学上的解释力了。实际上,数字交往论的视角,是要将传播视为一个动态的、整体的人类行为,因此,它只有在下述理论背景下才是可能的:(1)以整体论哲学看待数字世界;(2)以共同演化观念展望文明的未来;(3)以社会行动视角观察人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