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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显示,孟希娟利用担任秦都偏转幼儿园园长的身份,侵吞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公款1079余万元。其所任职的偏转幼儿园,原为咸阳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下属的经济实体。成立于1993年10月,属企办幼儿园性质, 一直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孟希娟自1994年开始进入该幼儿园工作,先后担任幼儿园教师、教学主任、副园长等职。
2005年11月开始,孟希娟担任该幼儿园负责人。2009年11月,偏转电子任命孟希娟为园长。
公诉机关称,2014年底,幼儿园需申请办学许可证。根据当时偏转幼儿园的情况,只能申报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经公司领导同意,由孟希娟协调办证事宜,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需要办学场地租赁合同为由,先后找到后勤部负责人白小峰签订了两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合同约定:出租方(甲方):咸阳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承包方(乙方):偏转幼儿园孟希娟,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甲方落款由白小峰签字,并加盖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公章,乙方由孟希娟签字。
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2017年,为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咸阳将各市属企业托儿园(所)进行整合,组建咸阳幼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幼教集团)。同年10月,偏转电子与幼教集团签订移交协议,将偏转幼儿园资产进行整体移交。
2018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承租合同不符合标准为由,草拟《偏转幼儿园承租合同书》,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与白小峰重新签订了承租合同。签订时间前置为2015年1月1日。
2018年8月,经秦都区教育局同意批准,秦都偏转幼儿园取得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孟希娟。11月,孟希娟在民政局进行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019年4月,幼教集团经发现孟希娟启用“秦都偏转幼儿园”名下银行账户及其他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托费、伙食费、艺术班费,其中部分既未计入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账户后,先后发了二份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账户,孟希娟拒不执行。
园长被控贪污上千万
2019年4月,幼教集团成立调查组,对偏转幼儿园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该园资产进行专项审计。
2023年7月26日,孟希娟因涉嫌贪污罪,被淳化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经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4 年1月9日被淳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4年1月18日被淳化县公安局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2月13日,孟希娟在未报告、未经幼教集团同意的情况下开设秦都偏转幼儿园账户,将本应纳入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账户管理的托管费、伙食费、艺术班费等费用,以秦都偏转幼儿园银行账户及其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收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79余万元,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