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处理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在长江上搭建人工鱼巢以修复生态环境。该人工鱼巢的搭建、进度、验收、看护等流程均参照行政机关的规范,并制定了执行实施指引。这是江津区法院首次采用搭建人工鱼巢的方式来修复生态,也是当地法院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的一次尝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人工鱼巢的搭建背景及目的
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为修复生态环境,搭建人工鱼巢。选址在水流平缓、鱼类喜欢的产卵场,使用竹竿连接成网格,铺上水游草,为鱼卵提供粘附空间和营养物质。
关键观点2: 案件的具体经过
丁某等三人在长江水域使用三层刺网捕鱼,捕获了包括长江鲟在内的珍贵鱼类,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刑罚,并责令搭建人工鱼巢修复生态。
关键观点3: 人工鱼巢的应用及效果
人工鱼巢是栖息地修复的一种形式,可以促进自然水域产粘性卵鱼类的自然繁殖。该案是江津区法院首次采用人工鱼巢来修复生态,也是对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的一次尝试。
关键观点4: 执行过程中的难题及解决方式
时值鱼类排卵期,执行面临难题。法院参照行政机关的规范,制定执行实施指引,推动落实,为未来类案的执行摸索出实践经验。
关键观点5: 人工鱼巢的后续处理
人工鱼巢在鱼类产卵期结束后将完成任务,余下的材料会在汛期到来前拆除、回收,保障航道畅通。
正文
就为鱼类提供了“产房”
适合鱼卵附着
提高鱼儿成活率
将人工鱼巢应用到环境审判中
是当地法院的第一次
时间回到2024年5月28日
丁某、肖某、刘某三名村民
相约在江津区龙华镇丁家沱水域
使用三层刺网捕鱼
丁家沱水域正位于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人协作将两副渔网
安置在长江中
中途丁某返家
肖某、刘某于次日凌晨收网
离开时被民警抓获
现场查获三层刺网两副、渔获物9尾
渔获物包括
长江鲟1尾重0.8千克
岩原鲤2尾重1.865千克
中华倒刺鲃3尾重6.375千克
鳊鱼3尾重2.43千克
共计重11.47千克
导致的生态损失评估约为3.1万元
长江鲟经及时救治后
于2024年6月3日放生
丁某于事后被抓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
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