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中小企业前3年的所得税全免,另外2026年起取消现行的门牌税。
第二,鼓励创新创业。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两免四减半的优惠。对股权交易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三,除有明显违法的行为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和跨部门稽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检查结果要依法公开。
第四,依法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严禁利用媒体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不实信息的报道、诽谤和骚扰。
第五,到2025年年底要削减至少30%以上的行政审批时间和审批成本,在2028年要达到在东南亚营商环境排名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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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5月18日召开了贯彻落实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第66号决议和第68号决议的全国视频会议,并传达专题“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的核心要点及落实决议第68号的行动计划”。
越南的这个第68号决议(也称68号令)受到了市场极大的关注,因为越共第一次直接、具体地提出了“对经济违法行为不予刑事处罚”。根据第68号决议,越南将修改法律规定,确保在处理民事经济违法行为时,优先采用民事、经济和行政措施,允许企业和商人主动补救违法行为和损害。
在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方面,越南的改革魄力很值得敬佩,相比之下,中国确实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很多人问中国能否像越南一样拿出改革魄力,比如在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取代WTO(世界贸易组织)的当下,全力跨越CPTPP关于数据网络自由、工会独立、取消国企竞争优势等涉及制度性改革的准入门槛。坦白地说,我们觉得很难。
最近一段时间,在金融强监管的大背景下,很大一批民营类保理企业被要求强制离场(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若被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变更,监管部门将联动工商、税务、银行等系统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包括将企业的工商、税务纳入异常,冻结银行账户等。至于如何解决这些企业后续的生存、发展以及员工安置等各类问题,目前无人知晓。
继对保理公司进行清洗整顿之后,接着应该就是融资租赁、担保、小贷等各类金融类的企业了,其中民营类企业是被清理的重点(能留下的基本都是央国企背景的企业),也就是说国家层面优先考虑的还是金融系统的安全。
还是最近的这段时间,身边很多同行、客户所在单位都遇到了税务检查,严格程度丝毫未减,每年这种固定比例范围内的企业要被抽到检查也让很多企业头疼不已。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开始正式施行,我们其实经常都想通过公众号反馈一些关于民营企业的生存困扰,包括希望国家监管部门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生存或喘息空间,但大部分时候写这些内容都感觉胆战心惊,本质上还是很担心不经意地说错话导致犯下大错。
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算是非常幸运的,客户一直都在,需求一直都在,业务也一直在持续,但从2013年至今,很多企业、很多同行已再也无法找到他们的踪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