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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李发牢骚地说:“什么时候能有士官的专业技能等级津贴呀?”为何希望有个专业技能等级津贴?
早在2009年公开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方案中明确规定:“建立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做法,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具体制度办法另行制定。”
这些年,军队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和福利待遇制度,其中士官津贴补贴分为地区津贴、岗位津贴、保健津贴和基本津贴补贴四类,共计20多种。但基层官兵呼之欲出的“士官技能等级津贴”,何时能有呢?
好在,退役军人关于专业技能,这块的补贴开始有了。近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连续发布信息,聚焦职业技能培训“315”工程。
人社部此次强调的是:
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有技能,就有产出,而产出就是货币制的经济效益。”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后确实需要获得相应的证书,才能领取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这是退役后的,对于当前的服役,有没有可预见性?当然是有的。
随着军队改革不断深化、非战争军事行动多样化、军事人力资源作用日益凸显、战争军事行动发生风险加大,士官走留有了较大的波动性。这是不利于士官人才建设的发展。而有了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制度,从尊重技能,注重激励角度出发,对于调动广大技术士官的积极性,保留优秀技能人才很重要。
具体可以体现在:
一是生活保障功能,为官兵提供生活保障是津贴最基本,最直接的功能,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也不例外。
二是激励导向作用。技术士官是武器装备操作维修,管理等核心的岗位骨干力量,是通过建立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优秀士官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安心本职。
三是经济补偿功能。技术士官岗位的工作是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反复复杂特点,对部队战斗力生成和提高作出的贡献比较大。
而且技术士官的人才培养和劳动能力生成也需要更多的投入,建立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也是为了补偿技术士官特殊劳动耗费所采取的一种经济手段。
四是时代发展之需。目前很多从地方企事业单位都以实现相对应的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制度,从地方特招入伍的直招士官也有过相对应的技能津贴补助,从这方面讲部队也应该有实行的补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