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刑侦案审
苏州刑侦案审法律学人交流平台,传递刑事法律资讯,探讨刑事实务案例。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检咨询委赴12省(区、市)开展专题调研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刑侦案审

周光权:快递分拣员改判无罪案商榷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1-04-24 21:17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对此,结合在实践中争议很大的 “杨某被控盗窃宣告无罪案” 略作分析。

受理该案的检察机关指控杨某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3年 8 23 日,被告人杨某与仕邦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由仕邦人力公司派往顺丰公司工作,派遣时间从 2013 8 27 日起至 2016 8 31 日止,该时间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致。同日,杨某在顺丰公司提供的《员工保密承诺书》《派遣岗位录用条件告知书》《保证书》上签字,后顺丰公司向杨某发出《员工入职通知书》,通知杨某于 8 27 日到顺丰公司位于四川省双流县公兴镇的成都中转场上班,担任运作员。 2013 11 15 日凌晨,杨某在顺丰公司的 “成都中转场”上夜班,负责快递包裹的分拣工作。凌晨 3 时许,杨某在分拣快递包裹的过程中,将自己经手分拣的一个外有 M ”标志、内有一部小米 3TD 手机的快递包裹秘密窃走。同月 20 日,顺丰公司发现托运的包裹丢失,经调取、查看 “成都中转场”监控录像,发现被本单位人员杨某窃取,遂于同月 26 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下午,杨某被抓获,公安人员从杨某身上搜出被盗的手机,后带杨某前往其暂住地四川省双流县空港 4 63 2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