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旧两种红钱都被汉族人约定俗成地叫做“普尔钱”。“红钱”作为新疆所铸的方孔圆钱的专用名词,早在道光年间就已有之,它由自身特有的形式和铸行历史形成了独立的体系。因而尽管当时其他各地诸如北京、云南、浙江、贵州、四川、甘肃等也都曾经铸过红铜材质的钱,但均不成体系,可叫作红铜钱,而不可叫作红钱。
新疆红钱里独特的天干地支纪年红钱
人们对“新疆红钱”这一概念的范畴,不是划一的。有人认为“红钱”限指新疆的红铜钱,甚至只限于南疆的钱币。这样界定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利于统观新疆统一后的钱币的全貌。所以,我们将范围放宽些,凡是在乾隆二十四年清政府统一新疆后所铸的方孔圆饯,不分南路北路,不分红铜黄铜,包括银、铁、铅质的,一律归宿于“新疆红线”这一完整系统。这也是新疆红钱发生、发展的关系所决定的。
红钱有诸多特色,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第一,红钱的面、背铸有汉、满、维三个民族的文字。
我国的古钱,在约三千多年的铸造史上,就钱文而言,绝大多数只用一种文字,即方块形的汉字。有些少数民族也曾各自用本族的文字铸过钱,往往也只是一种文字。当然也有用两种文字的,如元代成宗和武宗就用汉字和八思巴文两种文字铸于“大德通宝”和“大元通宝”的面、背。这种例子较为鲜见,但到了清代就成了普遍现象。清代从顺治年号起,京局及各地方局大多用汉、满两种文字铸钱。只有新疆红钱有三种民族文字,这恐怕可算是绝无仅有的钱文形式了。
红钱中也有只铸汉、满两种文字的,如上图宝伊乾隆通宝,钱面是汉字,钱背穿左穿右是满文“宝伊”二字,以表新疆伊犁地方铸钱局所铸之钱,在钱币学上称为纪地。
而上图的乾隆通宝,则属三种文字之例,钱而是汉字,钱背穿左是满文叶尔奇术,穿右是维文叶尔羌,叶尔奇木(即叶尔羌)地方局所铸之钱,亦为纪地。
甚至有单钱背上就用三种文字的。如图:
钱背的穿上下口“库十”二字是汉字,为纪值,穿左是满文库车,穿右是维文库车,为纪地。粗略估计,红钱里面铸三种文字的可占半数以上。
可以说,红钱虽小,却是我国历史上各兄弟民族共同为祖国创造文化、发展经济的珍贵的结晶。
第二,从地区角度来说,新疆的铸钱局特别多。
在清代,全国各地的铸钱局前后共约四十余个。省一级地区少数设有二至三个铸钱局,大多数只有一个局。但新疆南北二路却设叶尔羌(叶尔奇木局)、阿克苏局、乌什局、伊犁宝伊局、和田局、喀什噶尔局、宝迪局、库车局以及迪化宝新局等九局,占去铸钱局总数的五分之一
。
产生这个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1、主因是新疆地域特別广,各地之间交通不便,长期存在许多诸镇割据的封建地方国,致彼此之间从文化到经济贸易的观念多有不同。这种现象对统一后的社会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尽管清政府施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制度,似终不能如希望的那么快,各种具体措施施行不得不服从彼时彼地的客观现实。钱币的发行当然也不能例外,只得按照各地当时的形势,设置了多个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