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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是高收入、还要多交税?别吵吵了,人民日报权威回应:造谣

华尔街见闻  · 公众号  · 财经  · 2016-10-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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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李丽辉、吴秋余,来源于人民日报。原文标题《财税专家解释 为何年收入12万元加税是造谣》


这两天,一则消息在微信圈里刷爆:国家将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加征个税,并称未来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0月24日,多位财税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说法是对政策文件的误解误读,所谓个税改革“三步走”也没有依据。


年收入12万元,不是高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


这则消息称,所谓“12万元以上的个人加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来自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然而,记者仔细阅读《意见》原文, 通篇并没有涉及“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群体”,与个税相关的内容是这样的表述的: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信息的传播者自作主张, 将高收入者定义为年收入12万以上,把‘税收调节’变成了‘加税’,这样一来意思就全拧了。 ”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 年收入12万元并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标准和界线,财税部门也从来没有出台过高收入群体的认定标准。


“从世界范围看,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均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我国目前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个税主要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从个税改革方向看,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要逐步建立个人自行申报机制。 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主要是为今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探索、试点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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