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复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复审程序中的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提出复审请求应该做的工作;
第三部分,复审程序的审查流程和审查方式;
第四部分,申请人在复审请求审查过程中的应对方式;
第五部分,解读复审决定确定下一步策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复审请求的审查对象是被驳回的申请,包括五种情形: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被驳回;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被驳回;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被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被驳回;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初步审查被驳回。
【参考内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初步审查是在专利局初审及流程部进行的,之后微课堂有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课程,会进行详细讲解。
接下来这一页要解决三个问题:对于这些被驳回的申请,谁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多长时间内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如何提出复审请求?
1.请求人资格
前面概述部分已经讲了,复审程序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复审委不会自行启动复审程序。
对复审请求人资格的要求:复审请求人应当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有多个,必须是全体申请人。在这里补充一个知识点:在专利申请及后续程序中,涉及权利处分的,一般都要求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共同参加,提出复审请求也不例外。
2.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
如果要针对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提交复审请求书并交纳复审请求费。
3.提出复审请求的方式
申请人可以自行提出复审请求,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提出复审请求。复审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委托与实审程序不同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复审程序的有关事务。
提出复审请求时要提交复审请求书,针对驳回理由阐述本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具体意见。必要时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还可以附具证据。在修改文件或附具证据的情况下,阐述复审理由时应当结合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或所附具的证据进行说明。
【参考内容】
附具证据的情况在审查过程中并不多见,具体的证据形式与申请人掌握的资料以及要说明的问题有关,例如可以是光盘形式提供视频资料用于说明机械装置运动方式,用于解释装置的工作原理。
复审请求书中可能涉及的内容如下:
首先,要对驳回决定中“驳回理由”部分和“其他说明”部分指出的缺陷进行回应。如果申请人对“驳回理由”部分指出的缺陷没有异议,那就没有必要提出复审请求。“其他说明”部分指出的缺陷并非驳回的正式理由。在对“驳回理由”部分指出的缺陷存在异议并能够说明具体的理由或进行修改时,建议同时考虑对“其他说明”部分指出的缺陷提出反驳意见,或通过修改一并克服。
其次,如果认为驳回决定的作出在程序上不合法的,应当具体说明相应理由,例如:驳回决定中指出的缺陷在审查过程中并没有被指出,没有给予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的机会,就是我们之前讲过的不满足听证原则;或者以申请人明确放弃的文本作为审查基础。
最后,对于有修改的情况,应当具体说明修改方式和修改依据。这一点经常被申请人忽略,但其实很重要,能够方便审查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对于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过程中所作的修改,也均应当具体说明修改方式和修改依据。
复审请求书中阐述理由应当:(1)全面,不遗漏理由;(2)详细,充分表达观点;(3)有理有据,结合对比文件或复审请求书附具的证据进行论述;(4)重点突出,无争议点不必赘述,例如,如果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的确被对比文件公开,该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取决于其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是否成立时,应当针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进行争辩,仅简单陈述在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当具备创造性,而无需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进行详细的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