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boss 一人,分身乏术,
必须启用中间人(官员/主管),替自己处理事务,
带来的问题是,中间人的「委托-代理」问题。
即,为了自身利益,中间人会隐瞒、扭曲一线信息,使得boss 的认知,与现实脱节。
长此以往,实际权力,会逐渐转移到中间人手里,boss 在无形中被架空。
无论管过程,还是管结果,都是为了解决这问题。
秦汉帝国的 boss ,采用职能分拆。
三公九卿制,丞相负责行政,太尉负责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
按照不同的专业领域,分配不同的任务,避免某个官员大权独揽,对 boss 产生威胁。
这是典型的结果管理,
缺点是
倘若 boss 想插手某一领域的事务,不够随心所欲
。
比如,想干涉某个案件,又不了解法律,
一旦官员认死理,说根据律令,如何如何,boss的意志便难以顺利执行。
毕竟,boss不懂专业知识,强行干预,名不正言不顺。
另外,虽说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让各部门官员互相制衡,
但,丞相作为行政部门的一把手,百官之首,往往会对皇权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
隋唐帝国的 boss,采用过程分拆。
设置中书、门下、尚书三省,
中书省负
责草拟、发布诏令。
门下省负
责审议、封驳诏令。
尚书省负
责执行诏令。
如此设置,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