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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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务丨法院如何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法律逻辑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2-0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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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责任的适用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情况,它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存在分担损失的问题,其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酌情裁量 。因此,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原审判决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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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中受伤

案情简介:

刘鸿与刘忠幸系朝阳小学五年级(六)班的学生。2014年5月8日上午做完课间操后,刘鸿见其同学杨路遥、范思涵在学校东楼风雨操场外面玩“推手”游戏,其要求加入游戏但被拒绝,后刘忠幸也过来要求参与游戏。于是刘鸿与刘忠幸两人开始玩“推手”游戏,在相互推玩中,刘鸿被推倒在地并受伤。

【一审认定】 原告刘鸿对被告刘忠幸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基于认为被告刘忠幸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其损失,故原告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侵权的故意或过失、被告的行为与原告所受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基本构成要件,在本案查明的事实中,原告刘鸿与被告刘忠幸二人见他人在做“推手”游戏未能加入其中,二人遂自行做起了“推手”游戏,在游戏过程中原告刘鸿受伤。 虽然在游戏过程中被告刘忠幸对原告有“推”的行为,但该“推”的行为本身属于游戏内容之一,被告对原告的“推”的行为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或者过失,故被告刘忠幸不应当对刘鸿的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告刘鸿的健康权益受到了损害, 而原告刘鸿与被告刘忠幸均无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酌定原告刘鸿、被告刘忠幸对于原告的损失各自承担50%的责任。

【二审认定】 经查,刘鸿与刘忠幸是在 双方自愿 的情况下一起按照推手游戏的规则玩游戏,在游戏过程中刘鸿被刘忠幸“推”受伤,但此处的“推”是游戏的内容,上诉人上诉称刘忠幸在推的过程中有侵害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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