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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货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3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发现,南通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货隆店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经核实,南通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货隆店存在空刷医保卡提取现金、为非定点药店代刷医保卡、人证不符配药及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64.58元。依据《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房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564.58元,并扣除违约金35000.00元;2.解除该药房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3.对该药房2022年度机构信用记分扣40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564.58元和违约金35000.00元已全部追回。
四、江西省新余市盛德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30家定点零售药店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新余市盛德大药房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核实,该药房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为非医保定点药店代刷医保卡;将不能单味支付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部分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小于医保记账数量;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及保健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违规结算限工伤使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共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570.4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药房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药房骗取医保基金涉及的金额22290.30元处4.5倍的行政罚款100306.35元,对其他一般性违规金额25280.10元处1.8倍的行政罚款45504.18元,两项罚款合计145810.53元;3.解除该药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从发文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7570.4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45810.53元已全部上缴。
五、湖南省湘西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湖南省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存在药品费用结算违规的问题。检查人员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该药房在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部分药品(如醋延胡索、甘草片、合欢花等)无销售记录、无库存,但在医保系统实际报销金额76794.6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房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2.责令该药房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794.67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76794.67元已全部上缴。
六、重庆市开州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12月,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在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中发现,重庆市开州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开州大药房药品超市、开州大药房药品超市九龙路二店、开州大药房超市赵家店、开州大药房药品超市安康街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涉嫌为参保人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的违规行为。经查,重庆市开州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属4家定点零售药店为5名参保人利用其单位购买防疫物资的机会,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然后以单位名义开具税务票据后回单位报销,存在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的违规行为,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14869.9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公司下属涉案4家定点零售药店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处违法违规金额1倍罚款;2.责令该公司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对本次检查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3.五名涉案参保人因对医保基金政策不了解,故进行警示教育。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869.9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4869.90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