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重型半挂车车身左侧与手扶拖拉机车身左侧发生大夹角碰撞,
后
重型半挂车向左侧翻压倒手扶拖拉机,重型半挂车上所装载的石灰石矿碎石散落路面,
造成
手扶拖拉机驾乘3人死亡
和闽GB378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GE057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手扶拖拉机2车受损。
王*钦违规驾驶无号牌手扶拖拉机
从村组道路左转弯进入县道796线前,未停车瞭望,未让有施划交通标线的道路的来车先行通过,其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违规载人加重事故后果。
闽GB378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GE057挂号
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官*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驾驶改装的、制动系统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重型半挂货车,
超限超载运输石灰石矿碎石,
遇突发情况处置不当也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员等2人
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官*良,
男,群众。
闽GB378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GE057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员,
明溪恒桦物流公司雇佣驾驶员。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超限超载运输石灰石矿碎石;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宁化县公安交警部门已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2.郑*明,
男,群众。
负责宁化腾龙水泥公司出厂货车安全管理工作,
货车出厂验放制度未落实,多次放行超载超限车辆出厂;出具虚假装载证明。宁化县公安局已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明溪恒桦物流公司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等3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1.陈*旺,男,群众,明溪恒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未认真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擅自对挂车(闽GE057挂)实施改装,对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管理不到位,未排查整治事故车辆车轮制动隐患。对事故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超过核定的载质量运载货物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