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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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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等4项资质、资格认定许可事项应取消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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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后续管理不到位或基层无力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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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个别地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规范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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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个别地区电子政务平台利用率不高,影响投资效率。
(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有关地区和部门仍存在违规收费或依托权力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问题金额2.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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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4个省的11个单位在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或超标准征收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税费,共计1.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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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2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违规向企业收费926.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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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未按规定清理规范,仍由企业负担中介服务费1.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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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2家单位依托达标评比活动,自设名目向企业违规收费307.66万元。
(五)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面
。本次抽查的重大建设项目中,31个项目由于规划不衔接、征地拆迁进展慢、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建设进展较慢;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后闲置或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1.上半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3.第三季度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审计署在2016年第三季度的跟踪审计中检查了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至2016年10月底,有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问题金额130.79亿元,占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6.42%。
一、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举措落实整改
2016年7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地方和部门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情况汇报,要求抓紧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会后,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抓紧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落实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地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统筹,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针对一些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多方联动,在抓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促使整改做到全到位、真到位。
二是强化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围绕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对长期性、体制性问题,深入调研、找准症结,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力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国务院扶贫办和四川、甘肃等省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