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移民局对EB-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指南的更新,包括可以使用团体奖项、放宽出版物内容限制、明确对“展览”的定义等内容。文章还介绍了EB-1A申请的条件和流程,以及申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EB-1A申请指南更新
明确可以使用团体奖项;过往专业协会会员也被认可;放宽出版物内容限制;明确对“展览”的定义。
关键观点2: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并获得国家级别或国际级别的声誉和成就。
关键观点3: 注意事项
申请需要提供清晰、有力的证明材料;移民局审批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带有推广性质的Marketing materials刊物不可作为证明材料。
正文
🔲 放宽出版物内容限制
如果需要通过“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有关申请人的报道”这一条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才能,
以往移民局会要求这些报道要有可以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工作、贡献的价值。
✅ 现在修改过的指南中,移民局对出版物标准的要求更加灵活,删除了以往要求中“要能
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工作、贡献的价值”这样的字眼,也就是说移民局会更多考量这个出版物的行业相关性,而不是考量出版物里描述申请人个人工作贡献、价值这样的内容,只要符合标准的出版物里有对申请人的工作相关的描述也是可以接受的。
⚠️ 但是
带有推广性质的Marketing materials刊物还是不可以作为这一条的证明材料的。
🔲
明确对“展览”的定义
✅ 在“申请人举办过艺术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这一条要求中,
移民局明确了“展览exhibition”必须是艺术性质的,其他类型的展览例如学术性质的、科学成果展示等也有机会被接受,但非艺术类的展览只能作为其他合理证据comparable evidence的一部分。
EB-1A杰出人才绿卡(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第一优先级别的最难申请的类别,要求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有着杰出才能,并获得国家级别或国际级别的声誉和成就,在自己专业领域内需要是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
EB-1A的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也不需要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申请人可以自行递交绿卡申请,递交申请后也可以在同专业领域内不受限制更换工作,是当前所有职业移民绿卡类别中中国申请人等待排期最短的类别。
移民局在衡量外籍人士是否符合杰出人才EB-1A绿卡标准非常严格,移民局首先会严格考察申请人是
否具有卓越的个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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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标准具体如下,申请人需要满足
任意三个及以上,才能具有申请EB-1A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