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faye想了想,问:“
一个人要为自己不知道但是造成了后果的事情负责吗?
”
兔大:“什么意思?”
faye:“司机不知道法斗这么怕热,但的确是因为他没开空调或是没采取其它措施导致狗死了,他不知道会产生这个后果就不应该负责吗?”
浦浦愣了一下,“我也不认同‘不知者无罪’,但是主人也有责任,为什么让司机赔全部的钱?”
faye有些犹豫:“在这件事情上,我有个很矛盾的想法。我觉得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让司机赔狗的钱司机并不冤。”
凯文:”所以在你看来,经济赔偿的责任归属和事情的责任归属是分开的。”
faye:“对,我觉得是司机接下了这个单,就相当于签署了一份合同,生命的死不应该他负全责,但是出事了他赔钱是合理的。做一件事之前难道不应该去了解你应该负什么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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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浦:“我有一个判断责任的办法:你为避免这件事发生,你做的努力越大,责任就越少。”
凯文:“你们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从司机和狗主人的角度,他们可以做些什么努力?”
faye:“司机可以在事先签署合同,说明如果狗出事了他不负责,就像航空公司的行李托运条款,它才不会按损坏东西的实际价值赔给你。这样其实对双方都有好处,主人会更小心去衡量自己托运的后果。”
兔大:“对,事先一定要说清楚。我有个朋友有一次想在车后备箱里放一辆单车,如果放的话盖子是肯定盖不上的,司机很担心单车的金属件会划伤自己的车,我朋友一直说‘肯定没事儿’,后来司机说'这样吧,如果车真被划伤了,一个印子200块。'我朋友立马就不运了。”
凯文:“那从主人的角度说,主人除了准备更周全,还可以买托运保险,快递托运不是都有保价么。按5%的保额,她需要出3000。”
浦浦:“那她可能就嫌贵了,主人应该事先告诉司机这条狗值6万,这样司机会更小心去对待这条狗吧。”
faye:“有可能就是怕司机知道这狗这么贵就不运了,才故意不告诉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