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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报备,医务人员禁止擅自发布科普内容!四川、上海、黑龙江......

医药云端工作室  · 公众号  · 药品  · 2025-05-22 21: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互联网健康科普领域的现状,包括各地出台的管理规定以及医务人员在科普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文章指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推进,医学科普的价值受到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虚假信息传播、违规变现等。为了规范健康科普行为,四川省、上海市和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互联网健康科普领域的现状和管理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推进,医学科普价值受到重视。但同时也存在虚假信息传播、违规变现等乱象,需要规范健康科普行为。

关键观点2: 各地出台的管理规定

四川省、上海市和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了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对从业者提供清晰指引,回应公众对权威健康知识的需求。

关键观点3: 医务人员在科普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医务人员在开展科普工作时,应注意确保内容的科学性、规范账号管理、注意AI与伦理隐私问题,以及规范退休或离职人员行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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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清单》还首次对AI生成内容做出限制, 规定 禁止发布未添加显式标识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内容

上海市率先规范医生科普行为


早在2025年3月20日,上海市就发布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该文件从法律法规、虚假宣传、个人账号开设和退休人员权限等9个方面对医生科普行为进行了规范。 上海的清单明确禁止了绑定不良记录MCN机构运营账号,以及医疗、药品等广告和医生直播带货行为。

上海市卫健委表示,未来将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账号申报制度、内容审核制度、违规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的规范管理。

黑龙江省发布“十不许”规定


2025年4月22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制定了《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十不许”(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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