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也说不清楚究竟因为是渣所以受欢迎,还是因为受欢迎所以变得更渣。
“那万一,如果,有可能,我怎么都喜欢不上那个人呢?”
我觉得我是没法喜欢上阿聪的,他离我喜欢的类型实在差太多了。
还有阿力这种类型的,我也是无能为力。
我一向喜欢戴眼镜的斯文败类,可能是因为潜意识里我觉得戴眼镜是高智商的表现吧,不管怎么样,即时自己知道这种理由站不住脚,但还是忍不住会被吸引。而阿聪在我心里是自以为是的潮男,想要一起吃个路边摊可能都会被他耻笑,他很有可能连萨特和存在主义都解释不清却又要照搬萨特和波伏瓦的恋爱模式。
嗯,这是我最看不惯的那一类型。
“其实如果你放下所有偏见,去好好观察和放大一个人身上最细小的习惯和特质,比方他大笑时喜欢皱起鼻子,他的气味,他手指的骨节,他认真工作的时候微微张开的嘴唇,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的瞬间,摘下眼镜揉着双眼的时刻,低头偷笑的模样…只要其中有一个地方打动你了,喜欢上对方就不是难事。”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就喜欢上对方了。”
“是的,我们就是这样体质的人,所以其实喜欢上一个新的人对我们从来不会困难。”
“那究竟什么比较困难?”
“抽离。你达到目的以后,必须让自己抽离出来。”
“可是等我离开以后,他的运势就又会变好吧。那我们这样做,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的确,你说的很对。但是你要知道,我们的重点和所有注意力,永远是放在来求助的那个女性身上,只要能够从某种程度上治愈她,让她心里好过一些,哪怕是暂时的,也是我们工作的意义。”
“可是失恋很痛苦哎。”我能想到的唯一比失恋还要伤神的事,可能就是狗狗或者猫猫生病离世吧。
“你不要把它当作是失恋。记住,是抽离,而不是失恋。”
“抽离有什么技巧吗?”
“嘉嘉,我先问你,你到现在为止,有真正爱上过某个人吗?”
这个问题让我一下不知所措。
我喜欢过很多人,每次在刚陷入恋爱的时候都欣喜若狂,觉得对方一定是那个对的人,感谢上帝自己碰到他的时间刚刚好,过去的那些眼泪终于都有了意义等等。
但是当新鲜劲过去以后,差不多也就最多半年以后,我发现他们不过如此,甚至说,以为自己喜欢上的是个橙子,但最后发现那其实是个橘子。
就像是之前喜欢上的,都是无数个面的自己,一旦征服了,接下去的事也就是习惯使然,或者说,内心深处在等待一个关系破裂的契机,好让自己抽身并且重新开始。
“我猜是没有吧?其实我也没有,你外婆也没有。对我们来说,所谓喜欢上别人,也就是在不断地喜欢上新进化的自己所发展出的新需求。我们是多情的那一个类型,所以即使要抽离,哭一场,切断关系,内心深处知道自己还会喜欢上新的人,也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