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
8.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
9.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
10.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
11.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
二、设计人
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2.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负责部分的方案设计,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设计计算符合本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量要求。无论是手算还是电算,设计人均应该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
4.施工图阶段,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好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他专业提条件,参加各阶段汇总。施工图应该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构造合理。图面紧凑、清晰、整洁、易读。
5.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应该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
6.按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较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
7.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服务。
8.对施工图实习及毕业实习学生所画图纸,设计人认真校对后,交校对人校对。
9.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
10.对所做工作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
11.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总师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