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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都多长时间“体检”一次?这次总算彻底清楚了

EHS俱乐部  · 公众号  · 社会安全  · 2018-07-0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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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设备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为何对其进行安全监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有哪些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并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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