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今年1-3月审结了7520件民生案件,其中调解撤诉率达36.86%。文章通过三个案例展示了法院处理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和彩礼纠纷的情况,体现了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通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山二院将继续深化这一理念,通过调解优先、情理法结合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量民生案件审结并成功调解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今年1-3月审结各类民生案件7520件,调解撤诉率达36.86%,这些看似平常的“小案”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
关键观点2: 法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
中山二院通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示了法院对案件处理的重视,不仅注重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
关键观点3: 案例展示法院处理不同纠纷的方式
文章通过三个案例展示了法院处理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和彩礼纠纷的情况,体现了法院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处理方式的能力。
关键观点4: 法院将持续深化调解优先、情理法结合的方式
中山二院表示将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小案不小办”理念,通过调解优先、情理法结合等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正文
为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承办人中山二院东凤法庭阮春莉法官没有先开庭,而是先对事实进行了询问,并针对双方的诉请进行了一一梳理。当得知双方最核心的纠纷是因吴
先生三楼“女儿墙”下雨滴水引起,阮春莉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打破僵局,促使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吴
先生同意保持雨棚现状,杜
先生当庭支付赔偿款5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杜
先生也撤回另案物权保护的起诉。
物业纠纷“案小事不小”,具有主体多、涉及面广等特点,如未妥善处理,很容易留下矛盾隐患。
2018年,某餐饮企业分支机构(化名)承租了某小区(化名)的物业,期间该企业有按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通知单缴纳电费。2023年9月,餐饮企业分支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高于标准电价,多收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退还。2024年小区物业公司另案提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之诉,称餐饮企业及分支机构未支付其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诉请餐饮企业及分支机构共同支付物业管理费,经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调解。
2024年,餐饮机构以自己名义再次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案件流转到周玲兰法官处后,她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并和原案两个法官进行了讨论。在了解到物业公司有将另案物业管理费和多收的电费相互抵销的核心诉请后,周铃兰法官及时联系了餐饮机构,为其梳理了争议点,细致分析了案件证据及诉讼风险。
在周铃兰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由餐饮机构撤回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二审上诉,在本案中将多收电费和另案中判决的物业管理费相互抵销的调解意见,被告物业公司并主动承担了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次日,餐饮机构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至此,两案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