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考古学通过“物”揭示出的是一个广阔的“历史舞台”。
作为宫廷建筑的“物”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关联,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它包含的历史信息并非一眼“可见”,很多“不可见”的信息需要发掘。宫廷建筑“物”的历史,至少涉及三个层面:“物”的类别的历史,“物”自身的历史,与“物”相关的历史。《明代宫廷建筑史》深入发掘建筑“物”所包含的“可见”和“不可见”的信息,从多角度探寻“物”背后的“多重”历史。
就“物”的类别史而言,明代的宫廷建筑“物”始建和使用于明代,但其源和流更为长久。仅以宫城为例,明中都宫城的态势、构成要素、布局,乃至宫殿名称和金水河的流向等,都承袭于南京的吴王新宫(第104 页)。后者建于洪武元年至八年,是明代的首座宫城,它宫后依山、配置金水河、皇城环套宫城、宫城外有护城河的格局,以及宫城的主体架构、宫殿的配置方位、甚至主要殿名等,成为从明中都、明南京到明北京宫城所遵循的基本要素。明中都则是明宫城标准模式形成过程中的里程碑,并成为营建明南京宫城的蓝本(第105 、380 页)。至于北京皇城和紫禁城形制布局的轨迹,甚至可以追溯到北宋。北宋开封宫城开创了形制布局的新制,包括“择中立宫”和“前朝后寝”,设角楼和东西华门,宫殿呈工字形,宫殿配置有双轴线,出现宫廷广场,左祖右社,宫城与园林紧密结合,宫城中以金水河为引水系统,这些要素乃至宫城的周长,都对金中都和元大都宫城有明显影响,最终也体现在明北京紫禁城中(第386 ~393 页)。清北京紫禁城全面承袭明紫禁城的规制和布局,但进行了修复、修缮、重建和改建,在建筑理念、技术、风格和装饰艺术等方面注入了新的内容,改变了其外在的形象,实为一种创新;明代紫禁城确立的中国古代宫城形制布局的最终模式在历经清代后保留成为今天世人所见的故宫(第393 ~415 页)。
对于明代宫廷建筑“物”自身的历史,《明代宫廷建筑史》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分析和考证。除宫廷建筑的大格局和诸种要素外,还包括某类、某座具体建筑的重建、改建和演变史。建筑“物”与“物”之间、“物”与人之间都存在关联。同一时期的不同的建筑“物”构成的体系,是宫廷建筑的重要内涵,涉及各类建筑的总体布局,单体建筑和建筑群的空间组合,单体建筑的结构、形制、技术、工艺和艺术等。“物”与人的关系则可扩展到建筑的性质、用途,皇室的构成,当时的政治、礼仪和宗教等。由室内的陈设等还延伸至相关的器用制度。
与建筑“物”相关的历史包括了“物”形成之前和之后的历史。如造“物”之前的董建班子、物料采办、管理运输、经费开支、匠役征用。以明北京的宫廷建筑为例,仅物料的采办和运输就涉及几乎大半个中国:采木的地点主要在四川和湖广等南方地区(第42 ~46 页);紫禁城的用砖主要出自山东,十三陵的用砖从砖文上看来自河北、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直隶等省(第51 ~ 52 页);石料等多来自于北京周边(第56 ~58 页)。由宫廷建筑还可了解北京的城市史,现今北京的一些地名即缘于当时的营建活动,如广渠门外的皇木厂原为各省采伐木材的存放地,崇文门内的台基厂设有广阔平整的台基用以加工木构件,和平门南的琉璃厂当时专烧琉璃瓦件,陶然亭公园的湖泊是制坯取土的遗迹(第46 、47 、53 、56页)。宫廷建筑“物”的建造、使用、损毁和重建等,离不开时代与社会,建筑“物”的发展过程直接涉及元末、明、清时期的政治、文化、军事环境,以及诸多具体的事件或史实。由此可见,对建筑“物”的研究,可以引导我们在多层面上对历史进行新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