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和金融服务体系。方案提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扩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等措施,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同时,方案还涉及股权投资基金、科创基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计划设立50家以上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包括科技分支行、科技保险分支公司、科技金融事业部等。
关键观点2: 扩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
推广科技信贷产品,为科技型企业发放最长3年期、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关键观点3: 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
强调对整个基金生命周期的考核评价,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的容错机制。
关键观点4: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
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培育通、科融通武汉市节点,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重组。
关键观点5: 实施风险补偿分担行动
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至3000万元,探索组建重点产业共保体,推广科技担保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
正文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者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总额,应不低于当年新增投资额的
20%
。允许政府投资基金差异化设置种子期、天使期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上限。允许政府投资基金实行投资激励,给予母、子基金社会出资人和基金管理机构合计最高不超过政府投资基金全部增值收益的奖励。
方案提出,拓宽科技创新长期资本来源。用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AIC
)股权投资试点政策,吸引保险资金参与
AIC
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争取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AMC
)、企业风险投资(
CVC
)、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者参与基金出资,打造涵盖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科技创新基金矩阵。
在推动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方面,方案明确
政府投资基金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每年可将不超过
10%
的新增投资用于承接全市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退出的项目
,承接投资适用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容错免责政策。推动武汉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
S
基金),依法依规开展科创类基金份额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优化了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方案强调,
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评价,不对单只基金或者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
建立健全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投资未达预期的,予以免责。允许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
80%
、
60%
的亏损,根据尽责评估情况,
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个项目最高允许
100%
的亏损。
实施科技信贷提质行动
为科技型企业发放最高额度
1000
万元的信用贷款
方案提出,健全科技信贷专营服务体系。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对专营机构建立单独的融资授信和风控制度,实施单独的信贷规模、产品服务和利率定价。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