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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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故意伤害未和解,缓刑!

法律逻辑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2-25 10:5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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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该判决结果后,龙某恼怒了。他早就听别人说过 “不谅解就不能判缓刑”的说法。“你们凭什么这样判!?”一怒之下,龙某在电话中扬言要向媒体曝光,并立即赶到法院要找法官“评评理”。


办案只能依照法律,



不能受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干扰!



“从来没听说被害人不谅解就能判缓刑的先例,你们即使不徇私,也是破了例,你们法官自由权太大了吧,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面对龙某怒气未消的质疑,承办法官一边找出其他类似的判决给龙某看,一边斩钉截铁地解释: 从来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说被害人不谅解,就不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就可以适用缓刑,而不必考虑其他条件。何况这个案子中,田某赔偿你8万元,已经远远超出了你的实际损失,法官办案只能根据法律,不能只听从哪一方当事人的意见判决 。”

“打官司不是赌气,要理性维权,刑法既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同时对被告人也要依法公正做出处罚。”法官一上午苦口婆心的讲法释法,最终让龙某解开了心里的疙瘩。龙某主动领取了赔偿款,对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表示信服。

法官提醒

尽管是否获得被害人谅解是刑事案件量刑中通常要参考的一个因素,但这一因素并不构成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法定要件。近几年有部分被害人以及社会群众存在 ”不谅解就不能判缓刑”的错误认识,并利用被告人急于获得谅解的心理对赔偿数额提出过高要求。


近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对此予以明确,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对因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不能满足被害人不合理要求,而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因此,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上不能被被害人的意志所左右,仍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体现实体的公平正义,彰显人民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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