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8日9∶00-11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各类证书、资格(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以及论文成果等(包括:发表时间、成果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发表期刊、作者信息等)。
3.本公告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岗位A01-A27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科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终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