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当地市场监管局:处罚有理有据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对华康大药房的处罚情况属实
。并出示了市长热线转办函件、12315投诉等,以证实该局是接到相关投诉才过去调查的。
投诉登记表
另外,其出示1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显示,
“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
,并制定哄抬价格行为标准。
该工作人员还称,1月27日起,该局在各经营场所发布“行政警示”,并通知各经营者,已尽到告知义务。洪湖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也在全力协调市面上医疗防护用品紧缺问题,在稳定价格的同时,保障供应。
经营者:涨价被罚是沟通出问题
记者辗转找到被罚药店的经营者毛先生,毛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卖高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点问题。
“搞药店的人都知道,卖口罩是赚不了几个钱的,疫病期间,不能趁火打劫,不要说有通知,没有通知我也不让涨价。”
毛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疫病,他还向红十字会捐了5万块钱,他经营的一家医院也腾出来给政府专门收治新冠肺炎病人。
“我的觉悟不会那么低,主要是药店最近我交给我女婿管了,
他不太了解情况,因为口罩的进价一直在涨,这次涨价也没有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