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所以我最近写东西,似乎也沉迷于叙述各种好像无关紧要的细节。这是不是好事呢,我不确定。毕竟《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也就是在那个年代轰动一时,那种写作手法可能早就过气了。
作者菲茨杰拉德也没有红很久,他的小说出版后没几年,自己逛书店时都不会被书商们认出来,还有的书店老板以为「他早就去世了吧」。
然后我读到了《美国众神》里的一个小故事。
这个小故事的主人公叫艾茜,和整本书的主线毫无关系。《美国众神》里几乎每两章之间,都会插入这样一个讲述移民原始信仰及神祇的小品故事般的豆腐块,蛮有趣的。
艾茜的故事横跨了欧美大陆的几个时代,描写时却又波澜不惊,甚至可以说是平铺直叙,就事论事没什么形容词。读完之后,我感到一种「真实的力量」,时代的动荡之下个体的飘摇和安息,本身就足够精彩了,词藻没什么意义。
所以,我自己在写东西时,是不是也应该努力去追求简洁有力呢?
我边读边挠头,很困惑。
-
一个我在读书跟进情节,
-
一个我在感慨文字的美妙,
-
一个我在反思自己的写作风格,
-
还有一个我突然想到我应该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于是现在你看到了。
我脑袋上有几个发旋,其中偏右侧的一个旋,刚好位于头顶右边突出的颅骨上。每个人颅骨的形状不同吧,我的颅骨顶部两侧各有一个略微突出的鼓包,就好像在我向撒旦献祭自己之后,这里将成为我恶魔之角的底座一样。
现在右边的底座那里,头皮上长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我觉得是个疙瘩,或者叫闭口粉刺吧,但也有可能是个痦子,或者是个鸡眼么?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些名词背后代表的病症分别是什么原理,也完全不想知道。我只想把这个东西给抠掉。
我一边知道抠是不对的,一边忍不住继续抠。你肯定熟悉这种感觉,就好像撕指甲缝里的倒刺,你回忆着上次甲沟炎的经历,坚持着当下的手欠。
我有一个本科同学,长得很可爱乖巧的小姑娘,有次无意中和我分享她的童年经历——用中学几何课上的铁质圆规的尖端,上自习时对着文具盒里的小镜子,把自己右侧鼻翼旁边的皮下脂肪瘤给抠了出来,鲜肉淋漓,挨了好几顿打。
她运气很好,不是疤痕体质,也没有破相,而且这个小故事还让她的形象变得更加鲜明有趣。将来我要是写小说什么的,这个段落就可以拿来「塑造人物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