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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宜宾美食美酒资源,打响“味道宜宾”特色消费品牌。对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开设具有宜宾代表性的特色餐饮品牌门店,给予投资主体每个门店最高30万元激励。
支持各地、各级举办美食节、购物节、汽车展等市场化促消费特色活动,经各县(区)政府认定申报的,按照每场活动实际支出费用50%的标准,最高给予每场活动20万元激励。支持“外贸优品”在大型商超开设专区(专柜),对取得较好效果的专区(专柜)主体给予相应激励。支持在我市市场化举办宜宾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主题的国家、省级展会活动,对展期不少于3天、展览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展会活动,每场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激励,对举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的展会活动,在展会激励的基础上,每场增加100万元激励。
2025年三、四季度围绕大宗消费和日常消费,安排“蜀里安逸·乐购宜宾”专项消费券7000万元,包含汽车、餐饮、零售(酒、茶)等,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宜宾特色产业发展。
对首次升规上限的单位(含个体),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激励。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商圈等转型升级,对采取自营、联营等方式进行统一核算并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额)给予最高1%的一次性激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入的全市首店企业,经认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开办专项消费激励。对纳入商务部商贸流通分析系统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每户每年0.8万元的激励。对我市年销售额总量排名前30位且年同比增速10%以上的批发和零售单位(含个体)、营收总额排名前20位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给予10万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