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彭某嫦广发证券账户留存的联系电话为何某玉电话。中投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人为何某玉,且与何某玉就该证券账户签定了全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招商证券账户留存的联系电话为何某玉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为何某玉邮件地址。何某梅中投证券账户留存的联系电话为何某玉手机号码。何某梅国盛证券账户留存的联系电话为何某玉手机号码,联系地址为冯小树、何某玉的家庭住址。在接受问询时,何某梅本人不知悉自己有几个证券账户,不知道相关账户的开立情况。
何某梅国盛证券、中投证券账户在开户至注销期间,除进行“宝莱特”“三川股份”的减持外,仅少量小额地进行新股申购及卖出中签新股操作,共计完成16笔此类操作。
(三)深圳世方联股东以深圳世方联名义持有、买卖“鱼跃医疗”并获得相关收益
2007年3月21日,鱼跃医疗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明将其个人所持的鱼跃医疗0.26%的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主要负责人宋某光、3%的股权以46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为公司作出贡献的第一代老员工束某珍、3.89%的股权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世方联、60%的股权以3,96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鱼跃科技(吴某明为鱼跃科技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受让方及转让方于2007年3月21日签订了《股权受让协议》。在上述转让协议中,束某珍、宋某光、深圳世方联受让股权的价格均为每股2元。
2008年4月18日,鱼跃医疗在深交所上市。2013年10月14日至2015年3月6日期间,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全部“鱼跃医疗”,卖出清算金额共计440,027,654.8元。此外,在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持有“鱼跃医疗”期间,共获得6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总计5,527,936.6元。2015年3月6日之后,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再无证券交易记录。
深圳世方联卖出“鱼跃医疗”所得与所获分红款项,在扣缴个人所得税52,692,307.27元,并通过彭某嫦账户缴纳个人所得税34,733,824.53元后,剩余资金共计358,129,460元,全部向4名股东进行了分配。其中,向彭某嫦分配107,858,780.77元。
(四)冯小树通过彭某嫦代持深圳世方联股份
1. 彭某嫦缴纳深圳世方联注册资本的资金来自于冯小树夫妇。2006年12月14日、2007年5月9日,冯小树夫妇实际控制的彭某嫦招行8000账户分别向深圳世方联公司账户转入300万元、180万元。彭某嫦招行8000账户资金来源于湘财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768××××0001账户,为彭某嫦证券账户转出资金。经追查该证券账户资料,2006年7月5日至2007年5月9日期间,冯小树向该证券账户存入1,332,000元,何某玉存入852,000元,冯某益存入621,000元,彭某嫦存入150,000元,何某梅存入2,346,000元。以何某梅名义存入资金并非何某梅本人操作,且存入金额显著超越何某梅的收入水平。
2. 彭某嫦所得收益绝大部分最终流向为冯小树及其配偶何某玉、女儿冯某益。冯小树夫妇实际控制的彭某嫦银行账户因深圳世方联减持“鱼跃医疗”所得款项共计107,858,780.77元。该笔资金经频繁划转后,绝大部分去向为冯小树及何某玉、冯小树女儿冯某益的银行及证券账户。何某玉、冯某益与冯小树共同居住,并登记于同一户口本中。彭某嫦银行账户另有1,715万元转入杨某益账户,该笔资金为冯小树购买美元外汇使用。
3. 冯小树配偶何某玉深度参与深圳世方联的运营活动。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的开立代理人为何某玉;证券账户开立早期,资金存取均为何某玉以支票存取方式亲自办理;该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代理人为何某玉。深圳世方联更名为融科华投资后,融科华投资向新疆工商部门提交的《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录》中,彭某嫦登记的联系电话为何某玉的手机号码;在融科华投资向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中,何某玉在深圳世方联财务年报的“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处签字。综上,何某玉深度参与了深圳世方联的运营工作,并且参与了深圳世方联转变企业性质、转移注册地址的相关工作,而相关工作的目的即为减少减持“鱼跃医疗”带来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