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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三株口服液”在山东济南问世。三株集团在产品宣传上倾尽全力,不仅在电视台大量投放三株口服液“有病治病,无病保健”的广告;同时选择“农村路线”, 即在全国各地县乡一级的楼房墙面刷广告,国道、县道及铁道旁砖墙上蓝白的三株标志十分显眼。
低成本、高数量、大面积广告投放方式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这不仅带动了三株口服液在农村地区销售的火爆,还一直延续在其他保健(食)品的推广中,许多国内成功的保健品入市初期都将广告投入设定在30%-60%之间。
强劲的宣传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现在看就是洗脑效应吧。
1996年底,公司销售额从1994年的1亿元,一跃而达到了80亿,农村市场占到了总额的60%。这个神话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销售体系:三株集团在全国各大城市注册了600个子公司,在县乡级地区有2000个办事处,行销人员总数超过15万人。除了刷墙广告,“专家义诊”行销模式也在这里兴起。
在1987年至1996年这十年中,全国保健食品厂家迅速激增到3000多家。怀汉新的太阳神、红桃K、昂立一号、巨人集团的“脑黄金”等等品牌,都在这个阶段经历了疯狂扩张。
“钱来的太容易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感叹,很多保健品的成本不到零售价的10%。三株只是当时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的一个缩影,一方面,保健食品审批机制简单,市场利润大,而违法获利的风险却很小。另一方面,尚无规范限制的广告覆盖城市与农村,营销网点密集。
于是,原罪就出现了,原本应该研发产品功能特性优势的保健品企业全部把钱砸进了广告,无人重视研发和创新,消费者也是心理安慰剂效应得到了最大化。
也不是没有法规,恰恰相反,1987年,当时的卫生部就发布了《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据此各省卫生部门可以建立规则来审批中药保健品。但端端酱去翻故纸堆发现,整份文件仅有寥寥数百字,政府审批权限也只在于安全性和有限功能的把关。
“中国的市场经济是逐步完善的,初期出现过许多摸索性的营销手段,不乏一些夸张的、虚假的手段,但新鲜劲一过,人们认清了这种手段的面目,这个产品就没落了。”上述业内人士说。
1995年起, 关于三株口服液“虚假广告”质疑逐渐出现。仅1997年上半年,三株公司就因“虚假广告”等原因而遭到起诉10余起,真正的危机是在1998年,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在陈伯顺老人服用三株口服液死亡一案中,一审判决三株公司败诉。
这条轰动一时的新闻,将处于争议中的三株彻底推向失去公众信任的深渊。尽管在一年后,三株集团在终审判决中胜诉,同时明确了三株口服液是“安全无毒、功效确切、质量可靠的高科技产品”,但此时这个轰然倒下的保健行业巨头已无力回天。
独生子女的集体记忆
和315曝光的起点
尽管保健食品在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才“火”起来,却很快就发展到“炙手可热”的地步。
喝各种补脑口服液、吃保健营养粉,几乎成为那个年代独生子女的一种标志性集体记忆。
1994年,国家统计局对35个大中城市进行调查,30%以上的家庭会买此类保健食品馈赠亲友,而北上广等十大城市10岁以上的少年服用各种营养口服液高达83%。端端酱也是在这个年代长大的,对上面这些品牌可是如雷贯耳,不过印象中记得那时候吃/喝这些保健品的都是家境不错但成绩不行的同学
。
早在二十年前,315晚会曝光保健品就是传统的招牌菜。
1996年3月15日晚,中央电视台直播的3·15晚会上,出现了一个特别的镜头:时任卫生部部长陈敏章提笔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这大概是电视节目打假的雏形。全国几亿电视观众同时目睹了那不同寻常的一刻,意味着自1996年6月1日起,中国的保健食品正式纳入了法制轨道。
(插播一句:端端酱找资料时没找到1996年却看到1997年315晚会的直播,满满的历史感,感兴趣的小伙伴可戳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E1MDY0NDQ=.html?debug=flv)
就在这部办法中,保健食品第一次有了明确定义:“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同时,一系列的评价程序、检验方法、技术规程、规定要求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