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
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
2025年6月我市将相继举行多项重要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6月7日至9日期间举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举行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
为给全市广大考生营造宁静和谐的备考和应考环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中、高考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噪声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在高考备考期间
(5月30日至6月6日)
,高中学校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住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
中考备考期间
(6月20日至6月25日)
,初中学校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住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
禁止
所有在建工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室内装修作业等)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等除外),
禁止
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
严禁
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从事广场舞、麻将、卡拉OK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及商业活动,
禁止
机动车鸣笛等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二、
在中考、高考考试期间
(6月7日至6月9日、6月26日至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