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和助手就在三层楼上小屋里编成了他那部大字典。
那部寓言小说
(allegorical novel)
《剌塞拉斯》
(《Rasselas》)
大概也在这屋子里写成;
是晚上写的,只写了一礼拜,为的要付母亲下葬的费用。
屋里各处,如门堂,复壁板,楼梯,碗橱,厨房等,无不古气盎然。
那著名的大字典陈列在楼下客室里;是第三版,厚厚的两大册。
他编著这部字典,意在保全英语的纯粹,并确定字义;
因为当时作家采用法国字的实在太多了。
字典中所定字义有些很幽默:
如“女诗人,母诗人也”
(she-poet,盖准she-goat——母山羊——字例)
,又如“燕麦,谷之一种,英格兰以饲马,而苏格兰则以为民食也”,都够损的。
——伦敦约翰生社便用这宅子作会所。
济兹
(John Keats,1795-1821)
宅,在市北汉姆司台德区
(Hampstead)
。
他生卒虽然都不在这屋子里,可是在这儿住,在这儿恋爱,在这儿受人攻击,在这儿写下不朽的诗歌。
那时汉姆司台德区还是乡下,以风景著名,不像现时人烟稠密。
济兹和他的朋友布朗
(Charles Armitage Brown)
同住。
屋后是个大花园,绿草繁花,静如隔世;
中间一棵老梅树,一九二一年干死了,干子还在。
据布朗的追记,济兹《夜莺歌》似乎就在这棵树下写成。
布朗说:
“一八一九年春天,有只夜莺做窠在这屋子近处。
济兹常静听它歌唱以自怡悦;
一天早晨吃完早饭,他端起一张椅子坐到草地上梅树下,直坐了两三点钟。
进屋子的时候,见他拿着几张纸片儿,塞向书后面去。
问他,才知道是歌咏我们的夜莺之作。”
这里说的梅树,也许就是花园里那一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