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税务报
立足税收,面向社会。您的关注,我的力量——欢迎来这里作“税客”。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央视财经  ·  紧急停课!特大暴雨,警报升级→ ·  昨天  
短线无名解盘  ·  晚评 汇金股份,跨境通,湖北广电 ·  2 天前  
第一财经  ·  茅台集团: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税务报

取得拍卖的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咋办?这些做法或能帮到你…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4-18 10:52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张某说,被拍卖房地产位于C工业区内,地段不错,很值得竞拍,但被拍卖企业的老板已经走逃,企业办公区内已空无一人。

税务师告知张某,按照现行有关法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鉴于上述情况,参与竞拍者面临向税务机关备案、自行开票或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无论是备案,还是自行开票或代开发票,其主体都应该是被拍卖企业即原不动产拥有方。而实际情况是,被拍卖企业已经是非正常经营企业,老板已经失联,被拍卖企业显然无法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自行开票或申请代开发票手续。因此,如果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有关不动产,买受企业通常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难以取得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从而大大增加负担。

听完税务师的答复,张老板和胡总监显得有些无奈,他们表示回去再商议一下,最终他们放弃了有关竞拍计划。

笔者了解到,上述情况并非个案。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供给侧改革重点地区,有不少类似案例出现,其中相关一部分企业经过权衡最后选择放弃竞拍。

2 梳理:法院拍卖不动产,现行营改增法规如何规定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