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科技创新有力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科技创新加速突破应用,推动新动能不断成长,促进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引领支撑新旧动能转化,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移动通信、第四代核电高温气冷堆、第三代核电“华龙一号”、高铁、新能源汽车、特高压输变电技术、风能和光伏关键部件和设计制造技术、“数控一代”应用示范工程等,有力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科技创新为改善民生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成效显著。自主研发的3.0T超导磁共振系统、全球首个基因突变型埃博拉疫苗、阿帕替尼抗肿瘤新药等为改善民生提供科技支撑。科技扶贫行动成效显著,以科技创新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
北京、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成效显现,区域创新改革试验全面启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载体、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启动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北京中关村与贵州大数据试验区等开展深入合作。
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空前高涨。
以科技创新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创新平台。全国4200余家众创空间、3600余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400余家企业加速器,服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近40万家,带动就业超过200万人。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强,创新型经济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三、以建设高效协同创新体系为目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一系列重要科技体制改革文件和方案,确立科技体制改革的主体框架和时间表、路线图。科技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引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健全国家技术预测机制,完善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院士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等取得重要进展。
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全面重塑。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形成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强化科技资源统筹配置。简政放权迈开大步,专业机构全面承接国家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建立和完善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全国人大修订完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发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办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从修订法律、制定配套政策到部署具体行动的“三部曲”。支持各部门和地方跟进出台一批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中国特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
创新激励政策体系成效彰显。
在国有科技型企业中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对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实行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有利于激励创新的中长期分配机制初步建立。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广至全国,修订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
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建立。
制定实施“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专项规划,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格局。围绕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战略高技术布局,部署军民融合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专项,军民共用技术项目一体化论证和联合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快论证建设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迈上新台阶。
四、以构筑系统持续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水平创新载体汇聚高端人才,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前瞻布局,强化系统部署,以宏伟的创新事业和高水平创新载体加速创新要素聚集,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历史性跨越。
重大科技任务部署加快推进,蓄积先发引领势能。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重要战略领域凝聚和培养一批建制化的科技创新力量,累计申请专利4.2万项,已获专利授权1.1万项,形成技术标准8400多项。部署启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信息、海洋、空间等重点领域启动42个重点专项1300多个科技项目,实施“非对称”赶超战略,打造局部领先优势,为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蓄积强大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