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此后,李鹏新被依法逮捕、提起公诉。
李鹏新。资料图
卸任新疆党委副书记后,任青海副省级干部,依旧受贿直至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李鹏新2021年7月卸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调离新疆后鲜少露面,直至2023年12月官宣被查。今年1月李鹏新受贿案一审开庭,检方公诉透露,调离新疆后,李鹏新还曾担任青海省副省级干部。他又回到了仕途的起点。
一审时,李鹏新认罪悔罪。在回到青海后的一两年间,虽然他不再担任重要职务,但他依旧受贿不止,直至被查。
据央视新闻报道,4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鹏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追缴在案的李鹏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鹏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鹏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李鹏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根据李鹏新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第四个被判处死缓的“大老虎”
李鹏新是今年以来,第4个被判处死缓的原中管干部。
2月1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被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捍东曾任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他被查实受贿2.45亿余元,且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使他人非法获利5415.9万元。
2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
副行长张红力被杭州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被查实受贿1.7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