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政策依据:
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2.抵扣税率: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
1.抵扣税率:
6%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
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
1.抵扣税率:
6%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
1.抵扣税率:
6%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
1.抵扣税率:
17%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选择简易征收:3%
3.抵扣税率: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
1.抵扣税率:
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出租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取得自然人出租住宅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