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细胞
·对于需要输注红细胞、无严重出血或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患者,以及因慢性贫血需要常规输血的患者,可给予限制性红细胞输注。
·当血红蛋白水平≤70 g/L可考虑输注红细胞,输注红细胞后目标血红蛋白水平为70~90 g/L。
·对于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患者,当血红蛋白水平≤80 g/L可考虑输注红细胞,输注红细胞后目标血红蛋白水平为80~100 g/L。
·对于需要常规输血的慢性贫血患者,可设定个体化红细胞输注阈值及目标血红蛋白水平。
·对于无活动性出血的成人患者,可考虑输注1个单位红细胞;对于无活动性出血的儿童和低体重成人,应根据其体重计算红细胞输注量。
·输注红细胞后,应重新评估并测量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必要时,进一步输注红细胞。
血小板
正在出血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合并临床显著出血[世界卫生组织(WHO)出血分级为2级,如鼻出血时间较长、广泛皮肤出血、呕血和黑粪]、血小板计数<30×109/L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考虑输注血小板。
·对于合并下列情况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应采取较高的血小板输注阈值(最大100×109/L)。
—重度出血(WHO出血分级为3或4级,如需要输注红细胞的出血患者);
—重要器官出血,如中枢神经系统,包括眼。
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应考虑将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阈值提高至>50×109/L。
·对于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高危出血患者,可考虑采取较高的血小板输注阈值[如(50~75)×109/L],并考虑下列因素:
—患者接受的特殊操作;
—血小板减少症的诱发原因;
—血小板计数是否下降;
—止血异常的原因;
·对于接受重要器官手术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如中枢神经系统(包括眼后段),应考虑将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阈值提高至>100×109/L。
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无出血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对于血小板计数<10×109/L、接受有创操作或手术治疗的无出血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考虑预防性输注血小板,除非可采取替代方案或患者禁忌输注血小板,如慢性骨髓衰竭、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或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