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常然”是自然的状态,是剔除人为因素的。世间的标准是非一定的、非恒久的,所以对于彼来说合适的,对于此来说未必一定合适。所以,
人应该充分了解自己适合怎样的状态,而不能削足适履。
“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而得,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混沌原本是没有面貌的,北海之帝和南海之帝为了报答他,为他凿了七窍,然而混沌却死了。
人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往往是在他人的评价中进行改变的,他人意见构成了一个所谓的成功的模版、完美的模型,干扰了人们主观的判断和价值观的形成,成长为合乎社会价值观念的社会人。
道家思想显然并不追求这个,而是主张不受他人意见影响,不为社会价值观所左右。
梁启超先生(资料图)
梁启超先生曾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说道:“道家哲学,有与儒家根本不同之处。
儒家以人为中心,道家以自然界为中心。儒家道家皆言‘道’,然儒家以人类心力为万能,以道为人类不断努力所创造,故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
道家是追求自行、自信、自醒的,追求道的绝对浑圆,自然自足,这就是“道法自然”。个人对自性的追求是脱离形式的枷锁,达到“自适其性”。
这个“性”不是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的德性,而是自然之性,是超乎自觉的神隐。这种“自适其性”是“无为而治”成为可能的群众基础。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
就历史实践而言,
道家无为的要义,首先在于不先入为主,不预设某个固定的治理模式、治理目标以为‘本’
,也就是不搞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那一套;其次在于以因循为用,也就是因应万物之情、遵循万物之势,法度的运用以适应时代和物理为准,所以机动灵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老子的“无为而治”就是不要自作聪明地去制定什么规则制度,创造轻松的社会环境,让社会自然发展,奉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提倡“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反对“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所以,道家的治道思想认为:
管理社会的政令越宽松,民风就会越淳朴。
如果国家的法令制定的过于精细,人们就会更加精细,尽全力去钻研法律的缝隙,那样的话,社会就会变得更加难以管理。
老子似乎早已看清这一点,所以,他认为统治者应该不要有为,社会管理越简化越好,
“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此“一”就是“道” ,就是“无为”,就是解答天地万物存在与发展的公式,自然也是治道最便捷的路径。
贞观之治(资料图)
唐太宗取得“贞观之治”的成绩,并非全部是因为他的文韬武略,他自己曾说:
“以天下之广,安可独断一人之虑?”
高宗、睿宗、玄宗都推崇道家“无为而治”的政治哲学。司马承祯在劝诫睿宗无为无事养身时,说
:“国犹身也,顺物自然而信无所私,则天下理矣。”
还说:
“无为之旨,理国之道也
。”
道家最重要思想流派之一——黄老
学派,则吸收了老子的入世治世的思想,把老子的思想作为其方法论依据,对老子的“无为而治”进行了“有为”的阐释,吸收老子的道德思想,认为天道是深奥的
,其表现出的特征和现象对治理国家社会有极大的指示作用,人们不能违背,应该顺应天道的发展来治理国家,得之则生,失之则亡。
圣人裁物,不为物使。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治也者心也,安也者心也。治心在于中,治言出于口,治事加于民,故功作而民从,则百姓治矣。所以操者非刑也,所以危者非怒也。民人操,百姓治,道其本至也,至不至无,非所人而乱。凡在有司执制者之利,非道也。圣人之道,若存若亡,援而用之,殁世不亡。与时变而不化,应物而不移,日用之而不化。
根据《管子·心术》记载,
黄老学派讲道和圣人,最后都要落实在一个“治”上,并不都是务虚的
。儒家所提倡的治国、平天下,通常是用治家来比附治国;而黄老学派讲无为,则常用人的身体来比附治国、平天下,认为人身上最重要的器官是心脏,其它的器官相对是次要的。心要静不要乱,各个器官的功能不能乱;统治者讲相当于人体的心脏,是十分紧要关键的元素。各级官员相当于器官,各自执行自己的功能。黄老道家的“无为而治”是作为控制手段而使用的。
静能制动(资料图)
恬愉无为,去智与故,言虚素也。其应也,非所设也,其动也,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是故有道之君,其处也若无知,其应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矣。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故曰: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故曰君,毋代马走,毋代鸟飞,此言不夺能能,不与下诚也。毋先物动者,摇者不走,趮者不静,言动之不可以观也。位者,谓其所立也。人主者立于阴,阴者静,故曰动则失位。阴则能制阳矣,静则能制动矣。
这段主要讲了三个治道之理:
一是统治者不要自矜己能
,做原本应该下面官员应该做的事情,不胡乱干涉事物;
二是要遵循“静因之道也”
,“无为之道,因也。因也者,无益无损也。
”
其意在不要人为的改造事物,顺其自然,不要在事物来到之前就急忙反映,应该是物至而后动,因势利导之,避免主观性错误。
这一观点与儒家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观念相反,黄老道家的观点也不是完全的被动,而是要人们认真的观察,对事物有了深入了解之后再采取行动。
三是“无为而制窍”
,是指
用“无为”控制“有为”,以“动”制“静”,以“心”制“窍”,以君制臣,以宏观调控的方式控制。
道家之道若用于政治治道之上,有其独有的作用和境界。
统治者回归于自适自化而让一步,使人人各适其性,从而达到“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的境界
。在具体实施上,虽然会有打折扣,然而人们在观念上德化、道化意识很清晰,肯定这种治道的精神境界,在其生命中亦会起到指导性作用。
道化的治道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只是取其义而用之,因为道家治道方针缺乏独立自足点,它与德化的治道不同。
德化的治道是根植于伦理和性情的,礼乐制度为其外在形式,尊尊亲亲为其内在动力,组成维系社会运转的不可却少的基础
。秦始皇主张严刑峻法;元丰年间宋神宗的“干刚独断”,印证了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简单粗暴的用权是会受到社会的强烈反击的,单纯使用法家的方法并不能到达治道治国的目的,所以,
法家都是以“内法外儒”、“阳儒阴法”的方式参预政治。儒家作为古代统治者政治统治的外衣,为其统治增添了许多温柔的色彩。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
老子对于引导社会的方法,是不教民众复杂的社会观念,人们自身会用行动来引导人们的生活
。道家思想认为社会的进化过程中附加了许多人为的价值观念和制度规范,人们在推崇这些价值观念和制度的同时,也模糊了自身的天然属性,破坏了社会的自然属性,同时,社会的文明进步也伴随着各种欺骗、犯罪一同出现了。
儒道两家的治道思想看似有千差万别,但是在某些的方面是一致的,有些理论甚至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