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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落实国家稳住楼市股市各项工作,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按照省统一部署,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变化等,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支持各级工会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严格落实国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建立健全拖欠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融资获取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二)强化居民消费能力保障
4.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常住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妇女、儿童保健特色专科建设,2025年开设儿童生长发育特色专科2个以上、儿童心理保健门诊6个以上,争取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新增2个以上、辅助生殖机构总数达到10家以上。
5.降低教育投入成本。全面完成“十四五”基础教育学位建设计划,2025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50所以上,新增中小学学位10万个,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至每生2300元/年,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提高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度,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开设急需学科专业,2025年新设立10个以上前沿交叉学科。
6.减轻医疗养老负担。优化就医住院服务,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免陪照护服务”。持续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2025年新增互认项目75项、总数超过400项,进一步降低就医费用。丰富线上线下可医保支付药品种类。支持社区长者服务站扩展丰富为老服务功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者助餐。
7.降低租购房成本。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出台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巩固和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推出更多高品质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清理优化消费限制措施
8.减少汽车购买和使用限制。优化小汽车常规增量指标摇号规则,加强“久摇不中”人群购车需求保障。继续放开外地居民、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限制,放宽企业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条件。推动燃油重卡车辆更新为新能源重卡车辆,提升新能源重卡渗透率。鼓励企业发放高阶智能辅助驾驶体验折扣券,降低智驾使用成本。优化调整工作日期间光明区、大鹏新区以及盐田大小梅沙、宝安冰雪世界片区外地号牌汽车限行政策。出台机械式停车场建设管理政策,在停车位供给不足的区域增加布局道路临时泊位,研究放宽大型活动路边临时停车限制。
9.优化演艺赛事活动审批和管理。建立演艺赛事活动“一站式”部门联合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机制,内容审批与安全许可审批限期完成。明确细化大型群众性活动人数核定数量标准,适当增加演唱会售票核定人数,核定的安全容量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有效座位数(含临时搭建座位)的90%。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实现“一次审批、全市通用”、“外地首演、深圳免申”。
10.完善商业外摆促销和夜间消费场所管理。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外摆促销,支持临街商铺规范有序外摆经营。培育打造一批全市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商业活动承办者申请一年内相同地点举行相同主题多场次1000人以上活动,公安机关一次性许可;1000人以下的,按季度向所在街道备案即可开展。鼓励开展夜间延时服务,凌晨两点后未开展歌舞游艺娱乐业态且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酒吧、餐厅、咖啡厅、文旅休闲等经营场所,营业时间不受限制。
二、加大优质多元消费供给
(四)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工业消费品集群
11.大力推广人工智能终端消费。用好人工智能终端展等展销平台加强产品推广,办好“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等,对企业推出的质量优、市占高、人气旺的终端产品予以奖励。支持智能眼镜、智能耳机、智能手表、人形机器人等企业在核心商圈、机场、高铁枢纽等设立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鼓励公园、旅游景区运营方与企业合作在园区内设立智能眼镜、人工智能翻译耳机等产品租赁点,提供实时导览、智能翻译等体验服务。
12.加速推广全屋智能产品。支持在新建居住建筑及旧房改造中推广应用全屋智能,鼓励智能家居企业在家居卖场、购物中心、大中型社区设置全屋智能体验馆,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全屋智能样板间,组织“家居换新”、“家电焕新”、全屋智能“深圳购物季”等促消费活动。在国际智能家居博览会、深圳国际家居展等展会平台设置全屋智能专项展区,展示全屋智能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鼓励新立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不低于深圳《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普及型等级建设实施全屋智能。
13.大力发展时尚消费。鼓励我市服装、黄金珠宝、家具、眼镜等领域本土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定期推出限量版、联名款产品,推动网购平台搭建“深圳潮品”活动专区。以福田中心区、欢乐海岸、东门、华强北、万象天地等商圈为主要承载地举办“深圳国潮时尚新品首发季”活动,打造1—2个国内知名的品牌首发中心,建设一批“虚拟试妆”、“虚拟换衣”等科技体验空间。引导本土国货品牌在机场免税店、市内免税店等设立产品专柜,将更多国货品牌纳入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