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根据网络文学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
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试行评估指标和计分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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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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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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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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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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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质量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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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引领
和思想格调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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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作品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出版主旋律、正能量作品,全年未发现有错误导向问题的作品,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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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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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明显违规内容,但缺乏积极措施引导内容创作,主旋律不高昂、正能量不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比例低,视情况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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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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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明显违规内容,但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出版导向不明显,存在娱乐至上、低俗猎奇现象,价值引领作用弱,视情况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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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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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漠视公序良俗、道德规范,混淆审美,作品存在违背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观问题的,视情况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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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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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版思想消极、格调不高的作品,被读者投诉或举报、社会影响不好的,扣1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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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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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把关意识不强,出版内容低俗、价值取向有问题的作品,被专家或媒体评论批评,扣2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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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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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涉及党史、军史、国史等题材作品缺乏把握能力,歪曲历史,戏说史实,亵渎经典,主观臆造成分多,引起社会不良反响的,扣3-5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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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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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因导向偏差,
被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作品阅评点名批评
,扣3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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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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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作品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扣5-8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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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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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出现严重政治差错,社会影响恶劣,实行一票否决,整体评估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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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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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价值
和文化传承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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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积极出版思想性、艺术性和可读性有机统一的精品佳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整体具有较高文学水平和艺术价值,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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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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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明显违规内容,但缺乏积极措施引导精品创作,忽视作品艺术追求和文学坚守,较多作品文学水平低、艺术价值差,视情况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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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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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明显违规内容,但缺乏措施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漠视中华文化立场及中华审美风范,视情况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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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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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容粗制滥造,立意苍白、语言粗俗,被读者投诉举报或被媒体、专家批评,扣1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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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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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艺术品质低下,被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作品阅评点名批评或被专家、媒体公开评论批评,扣2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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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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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质量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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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品封面、插图等设计明显不符合作品思想内容或存在差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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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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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字使用不规范,不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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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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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编校差错严重,超过《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差错率标准3倍,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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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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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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