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自我与自恋》,布面油画,109.2 × 189.2 厘米,1903年,沃克美
术馆
当自我人与经济人合二为一,就形成了原子式个人。这种个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坚决与他人划清界线,与社会划清界线,与国家划清界线,就好像自己是一个拥有主权的独立王国,所以现代人一定要明确个人的政治边界,以便有效地保卫个人。传统人总是属于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存在。当人们试图与他人、社会、国家划清界线,就意味着反对传统,反对古代,反对权威,反对等级,反对一切强加于个人而压缩私人空间的事物,力图把自己从对个人自由的种种限制中解放出来——所谓解放(liberation)就是解脱束缚而获得自由(liberty),使自己属于自己,让自己拥有对自己的主权,这是现代人所以成为“现代人”的关键条件。在这一点上,自我人与经济人的意图是一致的,所以自我人与经济人终究能够合二为一。
经济人的概念虽然源于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的论述,但经济人的事实却是现代社会所创造的,而且先于经济人的观念。经济人的成长与商业、工业、城市化所创造的市场经济有关。无论商业还是工业,还有城市化,都是对传统农业社会的否定。农业社会的财富总是有限的,因为农业社会的财富主要由土地所定义,而土地总是有限的。在农业社会,拥有土地就拥有稳定的财富,土地还定义了古代人的权力,没有土地就没有权力,甚至没有自由。所以农民关心的是如何保护既有的土地,而不像现代人那样点铁成金地甚至无中生有地创造财富。就像拉吉罗描述的,靠土地过活的人们没有什么事情刺激其个性发展, 因此农民的个性意识总是“懒散疲塌”的,缺乏创新精神。在农业社会里,要成为财富暴发户就必须依靠暴力和不正当手段,只有战争才能够掠夺足够惊人的财富,而古代的商业只是为了互通有无, 并不是一种真正创造财富的手段。在没有能力发动战争时,人们就接受和平下的稳定财富。对于古代人来说,与生存有关的主要问题只是战争与和平以及自然灾害,几乎没有别的问题。
只有当工业创造了远超出人们基本生存所需的无数新产品,社会财富总量才有可能获得惊人的增长。工业给商业带来了崭新的意义,尽量多的产品要卖给尽量多的人,这导致了市场竞争。竞争不再是生活中的一个偶然事件,而变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甚至就是现代生活本身,它是一种非暴力战争,很适合用来代替血腥冲突。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竞争这一比赛不是比暴力,而是比革新和推广,斗智不斗勇。生活中的任何失败不再是一声叹息的命运,而变成了必须改正的缺点。这一切明显地促进了个人自助和创新的个性精神以及疯狂生长的自我,同时也使人们普遍陌生化。普遍的竞争使每个人在警惕、不安、紧张和忌恨中重新理解人际关系,竞争伤感情,所以现代生活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感情退化。现代性的集结地是不可思议的都市。现代城市包含一切可能性,但这些可能性并非现成可得,于是城市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冒险投机精神的人们的乐园。城市不是一个以土地定义财富的地方,而是以货币定义财富的地方,它是一个人们可以不依靠土地而依靠个人能力去获得财富、权力和自由的地方。可以说,工业、商业、自由市场和城市化的本质都是使人们“背井离乡”而以个人身份和能力去开创无法预知的生活。这种背井离乡不仅离开土地,而且离开了原来的共同体,不仅离开家乡,而且离开精神故乡,不仅告别熟人,而且告别传统,告别集体意识,变成在陌生人环绕之中独立自主的个人。《共产党宣言》有一段声情并茂地描写到资本主义的话:“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
人所依靠的传统关系被破坏了,所以人就成为只能依靠自己的个人。以个人为生存方式的新生活要求新的生活保障。既然传统关系不再能够保护人,就需要建立以个人精神所定义的保护性制度,这就是个人权利制度,它是现代社会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政治发明,所以现代社会就成为一个“权利本位”的社会。与现代一起成长的启蒙运动的基本诉求正是个人权利,即政治制度所明确定义和保护的个人自由,也就是贡斯当指出的有别于古代人的自由的“现代人的自由”。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个人概念就不仅仅是经济人了, 他还是一个主权人或者说“政治人”。一个人仅仅依靠自身就能够理性又自私地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却不能保证个人安全和利益不受侵犯,这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决心成为经济人,但经济人不能保护自身去实现经济人的目标。经济人保护不了自己,这对个人概念是一个根本的威胁,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使个人同时成为一个政治人。至此可以看出制造个人这一工程的四个步骤:首先是基督教构造的平等的“纯粹人”;同时是文艺复兴追求的“自我人”;接下来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商业和城市塑造的“经济人”;最后是启蒙运动要求的“政治人”。四者合一而成现代标准的个人。
奇怪的是,现代社会的政治人却基于一种非政治的假设之上。如果以古代概念去看,现代人才是非政治人,因为现代政治背离了古代所定义的政治概念,即由polis演化出来的politics概念。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动物”概念,政治人是公共生活的合法成员和参与者,于是,人只有从属于一个公共存在(比如城邦)时才拥有政治身份,也就是说,不存在属于个人自身的政治意义。现代创造的政治人意味着一种新的政治概念,它偷换了传统政治概念并且颠覆了传统政治。关于这一奇妙的偷换工作,列奥·施特劳斯有个著名的分析,他发现,首先是霍布斯拒绝了亚里士多德传统的政治概念,并且以非政治也非社会的身处“自然状态”的自然人为起点去分析政治问题。这种先于城邦或任何共同体的政治实际上另辟蹊径地开创了一种新的政治(尽管沿用了“政治”这一概念)。在逻辑上说,这种先于社会的政治似乎应该是更基本的,假如确实存在着先于社会的政治的话。霍布斯理论是否正确并不特别重要(人们有理由认为霍布斯理论不正确),关键是霍布斯为现代政治创造了一个概念。霍布斯把政治问题拉回到前社会的自然状态,也就把政治问题落实到孤独的原子式个人身上,使个人成为政治的起点,而共同体不再是政治的起始单位。
霍布斯设想,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敌人。人人都贪生怕死、趋利避害、见利忘义,人的这种自我保全欲望是最基本的自然事实,从这一自然事实可以推论出真正普遍有效的自然法。列奥·施特劳斯对此的著名分析是这样的:“如果自我保全的欲求乃是一切正义和道德的唯一根源,那么,基本的道德事实就不是一项义务,而是一项权利。所有义务都源于自我保护这一根本的和不可转让的权利。因此,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或无条件的义务;只有当履行这些义务而不至于危及我们的自我保护时,这些义务才是有约束力的。唯有自我保护的权利才是无条件和绝对的。按照自然,世间只存在一项不折不扣的权利,而不存在不折不扣的义务。确切地说,构成人的自然义务的自然法并非一项法律。既然基本的绝对道德事实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那么公民社会的职能和界限就必须以人的自然权利而非自然义务来界定。”这段概括比霍布斯本人在《利维坦》等著作中的滔滔之词说得更为清楚。霍布斯有时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开创者(更多的人相信是洛克),正是因为他以个人自然权利而非义务作为基本法则去定义现代政治,这一思路的关键点在于个人权利优先于义务的非对称性关系,它开创了“权利为本”的现代政治并且挑战了“美德为本”的传统思路。启蒙时代的人们虽然已经具有越来越强的个人意识,但要使“个人”成为理解一切的最后依据,却还需要一个足够理直气壮的理论,否则终究名不正言不顺。在这一点上,霍布斯的贡献是革命性的,他把个人权利以及权利高于义务的原则论证成“天理”。当然,霍布斯论证虽强,但他关于人性、自然状态以及生活事实的假设却很可疑,而且,霍布斯想象以强权政府去解决自然状态冲突的方案似乎考虑不周, 因为专制主义政治会适得其反地威胁到个人自由。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
1679
在制造个人的现代工程中,洛克思想虽然简单朴素,却是关键性的,他发现了真正能够保证个人自由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 即私有财产权是自由的首要基础,从而基本上完成了“个人”的庞大创作工程。洛克理论也从自然状态开始,但他推出了与霍布斯非常不同的结论,洛克相信,每个人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力并不必然需要专制政府,相反,它更需要的是能够保护个人自由的有限政府,因为真正的自由是免于强权压迫的自由,拥有这种自由才能做到自我保全。因此洛克打赌人们不会同意霍布斯所想象的专制政府,而多半会同意一个有限政府——从今天来看,洛克显然说对了。洛克是个实在人,没有知识分子想入非非的毛病,他更关心自由的实际保障而不是形而上学发挥。虽然人人愿意个人自由能够得到保障,但个人自由本身是空话,只有能够真实兑现的自由才是自由。什么东西能够保证自由的真实兑现?这才是关键问题。
洛克发现,保证个人自由的最重要条件就是在政治和法律上得到保护的私有财产权利。只有当一个人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他才获得了能够落实而非一纸空文的自由。人们所以需要国家和政府,根本上说是因为国家和政府有可信能力防止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从而人们能够“安稳地享受他们的财产”。这里又有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资格或者标准能够判定个人财产的正当性?显然,如果没有标准,事情就乱了,产权不清,纠纷冲突就不可避免。洛克认为合法占有财产的标准是“劳动”:“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 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或者说,“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这是说,劳动之前的自然资源是共有的,没有个人特征,所以不是私有财产,而劳动则是个人所有的,当施加劳动于自然之物,就把无个人特征的自然变成个人性的存在,这是私有化的合法程序。洛克这一经典主张貌似合理,其实颇为可疑,它暗含着帝国主义的掠夺逻辑。尽管洛克的财产合法标准有着严重争议,但他把私有财产权看作是自由的关键,这切中了自由问题的要害。私有财产权的重要地位大概可以这样理解:有了私有财产权,自由就有了落实成真的可能,没有私有财产权,自由就缺乏基本保障。“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使一个人具有了真正成为“个人”的条件和能力,否则他绝无可能与集体划清界线,因为他将不得不依附某个集体以便能够生存。私有财产权使“个人”成为一个自足独立的封闭概念,此后人们对个人观念的种种推进都只是补充、发展和完善,假如不是过度发展而使“个人”变成一个有害观念的话。
无论对自由的理解有何不同, 标准的现代人在以个人作为利益、观念和权利的基本计算单位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在正常情况下(特殊的危难挑战时刻不算),标准的现代人总是以个人自由作为最高价值标准去开展生活,而且不承认有什么高于个人的价值。现代生活就是个人主义的生活,现代政治的基本问题都是围绕个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