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而希特勒的这种想法也正是普鲁士一脉相承的军国主义理念的折射:在凭借王朝战争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成立次年,便发布《1872年德意志帝国军法典》以统合各邦军队的军法纪律。逃兵被视为脱离军队甚至国家,辜负全体国民的行为,而不论其动机如何。随着纳粹夺取政权,希特勒“领袖原则”确立,德国军人的效忠对象从国家转为了希特勒一人。在1934年8月20日,国防军效忠希特勒的誓词被写进法律:“我在上帝面前庄严宣誓,将无条件服从德国及人民的元首,国防军最高统帅阿道夫·希特勒的命令,作为一个勇敢的军人,我将随时牺牲生命以信守诺言。”
(第6页)
讽刺的是,当纳粹战犯们平生第二次提起这一誓言时,往往是在纽伦堡法庭上以“不得违背誓词”为自己辩护。
而更惊人的是,恰恰“逃兵”才是一个德国人在服役生涯中真正自主做出的选择。1935年5月的《国防法》打破了《凡尔赛和约》,在“为德意志民族的荣誉效劳”名义下恢复义务兵役,1936年起所有未满18岁德国青少年都要加入准军事组织希特勒青年团,为18岁服役做准备。军营成了每个德国青年最后一个接受教育的地方,他们在纳粹德国斯巴达式的军营里成为“无所畏惧的前线勇士”,无限服从元首希特勒,保卫“为争夺生存空间而战的民族共同体”
(第8页)
。
然而,伴随着战争迫近的脚步,希特勒甚至不满足于把德国的青年、军人套上军规的桎梏。1939年8月26日,在闪击波兰开启二战欧洲战场前五天,臭名昭著的“1938年军法”生效,发明了“破坏国防力量者处死刑”这条史无前例的罪名,无论在前线还是后方均可适用,即便随口议论政治亦可据此入刑。军法管制对象从军人扩大到全体国民。到纳粹土崩瓦解之时,至少有三万人被以此定罪,超过一万六千人被判处死刑。
(17页)
纳粹德国甚至超越了近百年前被抨击为“欧洲军营”的普鲁士,用严酷的军法将整个国家与所有国民牢牢禁锢,为希特勒政权的侵略野心提供血肉炮灰。
“希特勒的逃兵”
在希特勒的设想中,在他的军规约束下,优秀的雅利安战士应舍生忘死地为帝国消灭“劣等种族”,开拓生存空间,并无人身自由可言。依据“1938年军法”,无论什么理由,只要擅自离队超过一天,就要受到处罚;超过三天要拘禁一年至十年;返乡休假必须时刻穿着军装明示身份,一旦脱下视同脱逃,原则上处于死刑。1940年4月14日,希特勒明确表示凡“胆小怕事、担心自身安危”而逃跑,抑或越境国外者均应处死。凡逃兵,其判决书上均明示:“作为德国士兵,绝不应犯下逃跑这种恶劣无耻的罪行”。二战末期,心狠手辣的纳粹更是推出了“就地速判速决”的规定:哪怕逃跑的是将军,也可由连队长“在部队面前立即执行死刑”。3月时,末日将近的希特勒甚至公然下令对逃兵家属进行连坐追究。与今人印象中鲜衣怒马的纳粹军人印象不同,真正的纳粹官兵是毫无自由、家人受制的“贼配军”,时刻在盖世太保、宪兵与军中同僚的监视之下。
然而,严刑峻法根本阻止不了不堪忍受非人束缚的德军官兵。从1939年9月开战到1945年5月终战,德国国防军共有约三十万人逃跑,其中十三万人被逮捕,三万五千人被判处死刑,约两万四千人被执行死刑,超过十万人被送进惩戒营或军事监狱,其中最终存活的仅四千人。如此逃兵数量,远高于其他盟国。事实上,随着盟军攻入德国境内,依照1944年10月希姆莱发动全民游击战的“狼人行动”与1945年3月19日希特勒旨在坚壁清野继续抵抗的“尼禄法令”,任何一个未参与阻击盟军的德国军人和平民都成了要加以格杀的“逃兵”。大量挂着“失败主义者”条幅的尸体,被灭亡前夕发泄杀欲的纳粹屠夫吊在路灯与电杆之上。
而在这泛泛的“逃兵”人潮中,路德维希·鲍曼与众不同。这位青年十五岁时便坚决拒绝加入希特勒青年团,并自此之后拒不加入任何纳粹组织。然而无论怎样厌恶纳粹,他也只得在1941年2月6日接受服役——在军国主义传统浓厚的德国社会,一旦拒绝参军,亲人便会被邻人斥责为国家民族之敌,面临当局惩罚和社会压力。但他不肯服从希特勒的意志与国防军的驱使,拒绝接受军中“规矩”服侍长官,为此遭到体罚可仍不屈服。在法国波尔多服役的过程中,他结识了汉堡同乡库尔特·奥尔登堡,故乡港口的发达贸易,让这两位年轻人有着不同国家紧密相连、大千世界人人大同的共同感受。1942年,当同行官兵欣喜若狂地观看“巴巴罗萨计划”纪录片中德军高歌猛进的场面时,映入他们眼帘的却是饱受虐待的战俘与“饥饿作战”消减“劣等人口”的惨象。这场战争就是犯罪,他们不能做帮凶:“我不想杀人,我想平凡地活着,我要逃走,我要自由!”1942年6月4日,明知逃跑是死罪的二人偷取武器,脱下军装之后,在法国友人接应下出逃,但当天便被拦截押回波尔多。他们本可以凭借武器进行抵抗,但善良的二人贯彻了“不想杀人”的原则:“我们做不到。”
饱受严刑拷打的二人没有出卖帮助他们的人,被军事法庭判决死刑,关入波尔多军事监狱。纳粹将这两个“冥顽不灵者”关入单人牢房,日夜戴着铁镣。每天早上看守打开附近牢房铁锁“出来,行刑了!”这样的叫喊成了伴随鲍曼一生的噩梦。在监狱里,他目睹了国防军射杀九十名包括儿童在内的难民,孩子在众人的哭嚎声中被从父母身边拖走,一一射杀。“从那一天起,我不再把政治当作与己无关之事,我痛恨战争,痛恨纳粹。”
(42页)